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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撤销233家企业"诚信"称号 建筑施工类企业居多
“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不再是失信企业的“护身符”。近日,辽宁省工商局改变以往内部通报的办法,首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233家被撤销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名单,杜绝失信企业继续用“诚信”称号招摇撞骗。
近日,辽宁省工商局首次在《辽宁日报》等媒体上公示被撤销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名单。此次共涉及企业233家,遍布全省13个市,其中还包括三家省属企业。被撤销称号的原因主要包括经营不善拟注销企业、被工商部门处罚、法院判决不执行、被其他部门公示为失信企业等。
记者查看名单发现,此次撤销“诚信”称号的以建筑工程施工类企业居多。辽宁省工商局市场合同处副处长纪虹介绍,这类企业为增加招投标砝码,往往积极申请“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可一旦拿到了‘护身符’,有的企业对失信行为并不是很在意。”
辽宁省早在1985年就开始推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机制,比全国其他省份提早近20年。多年来,工商部门都欢迎社会各界对获评企业进行动态监管,然而工作网络pos机中发现,过去采取内部通报的形式,一些失信企业仍频频借用已作废的称号招摇撞骗。“今后工商部门将定期在媒体上公示获评企业和撤销企业的名单,让诚信企业受社会监督,失信企业无立锥之地。”纪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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