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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 创建对象之单例、工厂、构造函数模式

01单例模式

首先看一个问题,我们要在程序中描述两个人,这两个人都有姓名和年龄,可能刚刚开始学习js的时候会写成这样:

1 var name1 = ‘iceman‘;
2 var age1 = 25;
3 
4 var name2 = ‘mengzhe‘;
5 var age2 = 26;

以上的写法的确是描述两个人,每个人都有姓名和年龄,但是每个人的姓名和年龄并没有放在一起,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年龄和姓名并没有对应起来。这时候我们就引出对象的概念:把描述同一个事物(同一个对象)的属性和方法放在同一个内存空间下面,起到了分组的作用,这样不同事物之间的属性即使属性名相同相互也不会发生冲突。

 

1 var person1 = {
2     name:‘iceman‘,
3     age:25};
4 
5 var person2 = {
6     name:‘mengzhe‘,
7     age:26};

以上这种写法可以认为是一种分组编写代码的模式,通过如此分组之后,每一个人的姓名和年龄都在同一块内存空间下,也就是每个人的姓名和年龄都对应起来了。我们也把这种分组编写代码的模式称之为单例模式(在《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中也称之为对象字面量模式),在单例模式中,把person1和person2叫做命名空间。

单例模式是一种项目开发中经常使用的模式,因为项目中我们可以使用单例模式来进行模块化开发,对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大的项目中,需要多人协作开发,所以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当前项目的需求,划分几个功能模块,每个人负责一部分,同时开发,最后把每个人的代码进行合并,比如:

 公共模块:提供公共方法

1 var utils = {
2   select:function () {
3       //...
4   }
5 };

页面选项卡模块:实现选项卡切换

1 var tabModule = {
2   change:function () {
3       utils.select(); // 在自己的命名空间下调用其他命名空间的方法
4   }
5 };

搜索模块:实现搜索内容变化的处理

1 var searchModule  = {
2   change:function () {
3       this.clickEvent(); // 在自己的命名空间下调用自己命名空间的方法
4   },
5   clickEvent:function () {
6       //...
7   }
8 };

以上在例子中,在选项卡模块(tabModule)和和搜索模块(searchModule)中都有change方法,如果没有分模块来编写的话会造成命名的冲突,按照JavaScript语言的解析规则,后声明的方法会覆盖前面声明的方法。而通过模块划分之后,这两个模块下的change方法归属于各自的模块,调用的时候都是调用自己模块下的方法(tabModule.change()、searchModule.change()),不会有冲突。

02工厂模式

回顾单例模式:
1 var person1 = {
2     name:‘iceman‘,
3     age:25,
4     writeJs:function () {
5         console.log(this.name + ‘write js‘);
6     }
7 };
8 person1.writeJs();

单例模式解决了分组的问题,让每个对象有了自己独立的命名空间,但是不能批量生产,每一个新的对象都要重新写一份一模一样的代码。这时候就有了工厂模式,即:把实现同一事情的相同代码,放到一个函数中,以后如果再想实现这个功能,就不需要重新编写这些代码了,只要执行当前的函数即可,这就是函数的封装,体现了高内聚、低耦合的思想:减少页面的中的冗余代码,提高代码的重复利用率:

 1 function createPerson(name, age) {
 2     var obj = {};
 3     obj.name = name;
 4     obj.age = age;
 5     obj.writeJs = function () {
 6         console.log(this.name + ‘write js‘);
 7     }    return obj;
 8 }
 9 
10 var p1 = createPerson(‘mengzhe‘ , 26);
11 p1.writeJs();
12 
13 var p2 = createPerson(‘iceman‘ , 25);
14 p2.writeJs();

顺便讲一下重载:在Java、C#等强类型的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中,有函数重载的概念,但是在JavaScript中不存在重载,如果方法名一样的话,后面的会把前面的覆盖掉,最后只保留一个方法的定义,不过我们可以根据传递的参数不一样,实现模拟重载的功能:

 

1 function sum(num) {    if (typeof num === ‘undefined‘) {        return 0;
2     }    return num;
3 }
4 sum(100);
5 sum();

03构造函数模式

 1 function CreateJsPerson(name, age) {
 2     this.name = name;
 3     this.age = age;
 4     this.writeJs = function () {
 5         console.log(this.name + ‘write js‘);
 6     }
 7     // 浏览器再把创建的实例默认的进行返回
 8 }
 9 var p1 = new CreateJsPerson(‘iceman‘ , 25);
10 p1.writeJs();
11 var p2 = new CreateJsPerson(‘mengzhe‘ , 26);
12 p2.writeJs();

注意:上面是new CreateJsPerson(‘iceman‘ , 25)这样,使用了new创建了对象,这和普通调用函数的方式有区别的:

1 var res = CreateJsPerson(‘xx‘ , 7);

这样没有用new而直接调用函数的方式,不是构造函数而是普通函数执行,由于没有写return,所以res=undefined,并且CreateJsPerson这个方法中的this是window。

 

构造函数模式的目的就是为了创建一个自定义类,并且创建这个类的实例。

构造函数模式和普通函数的模式的区别:

执行的时候

 

  • 普通函数执行:CreateJsPerson()

  • 构造函数执行:new CreateJsPerson(),通过new执行后,CreateJsPerson就是一个类了,而函数的返回值就是CreateJsPerson这个类的一个实例。

 

在函数代码执行的时候

 

  • 相同:都是形成一个私有的作用域,然后经历:形参赋值 --> 预解释 --> 代码从上到下执行(类和普通的函数一样执行,它也有普通函数的一面)。

  • 不同:① 在构造函数的代码执行之前,不用自己再手动的创建对象,浏览器会默认的创建一个对象数据类型的值(这个对象类型的值其实就是当前类的一个实例);② 接下来代码从上到下执行,以当前实例为执行的主体(this代表的就是当前的实例),然后分别的把属性名和属性值赋值给当前的实例;③ 最后,浏览器会默认的把创建的实例返回。 

注意点:

 

  • JavaScript中所有的类都是函数数据类型的,它通过new执行变成了一个类,但是它本身也是一个普通的函数;

  • JavaScript中所有的实例都是对象数据类型的;

  • 在构造函数模式中,类中(函数体中)出现的 this.xx = xx中的this是当前类的一个实例;

  • p1和p2都是CreatePerson这个类的实例,所以都拥有writeJs这个方法,但是不同实例之间的方法是不一样的,在类中给实例增加的属性(this.xxx=xxx)属于当前实例的私有的属性,实例和实例之间是单独的个体,所以私有的属性之间是不相等的。

    1 console.log(p1.writeJs === p2.writeJs); // -->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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