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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面向对象中的一些特性

一、引用传递

  1、this关键字

    表示类中的属性和调用方法

    调用本类中的构造方法this();要放在第一行,调用无参的构造方法

    表示当前对象

  2、static关键字

    使用static声明的属性称为全局属性,使用static声明的方法可以直接通过类名调用,使用static方法的时候,只能访问static声明的属性和方法,而非static声明的属性和方法是不能访问的。

    声明为静态的属性和方法在对象实例化之前就被调用了。

二、继承

  1、基本概念:extends关键字实现继承,在java中只允许单继承,子类不能直接访问父类的私有成员。

  需要通过get和set方法来调用

  2、在子类对象实例化之前,必须先调用父类中的构造方法,之后调用子类构造方法

三、方法的重写

  1、在继承中,也存在着重写的概念,其实就是子类定义了和父类同名的方法

  重写:方法名称相同,返回值类型相同,参数也相同。

  重写的限制:在子类中重写的方法不能拥有比父类方法更加严格的访问权限(子类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要大于或者等于父类中的方法)

  访问权限:private(在当前类中访问)<default(在同一个包中访问)<public(在整个工程中都可以访问)

  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中的方法。

  super();调用父类中的默认构造方法,super.tell()调用指定的方法。

  2、super关键字,强行调用父类的方法的执行,super不一定在重写中使用,也可以表示那些方法时从父类中继承而来的。

  3、重写与重载

  overload(重载)  override(重写)

  方法名称相同,参数或个数不同    方法名称,参数类型,返回值类型全部相同

  对权限没有要求            被重写的方法不能拥有比父类更加严格的权限

  发生在一个类中            发生在继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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