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代码库 > CSS(层叠样式表)基础知识

CSS(层叠样式表)基础知识

 CSS 指层叠样式表 (Cascading Style Sheets)。样式定义如何显示 HTML 元素。它通常存储在样式表中,把样式添加到 HTML 4.0 中,解决内容与表现分离的问题。

当同一个 HTML 元素被不止一个样式定义时,会使用哪个样式呢?

一般而言,所有的样式会根据下面的规则层叠于一个新的虚拟样式表中,其中数字 4 拥有最高的优先权。

  1. 浏览器缺省设置
  2. 外部样式表
  3. 内部样式表(位于 <head> 标签内部)
  4. 内联样式(在 HTML 元素内部)

因此,内联样式(在 HTML 元素内部)拥有最高的优先权,这意味着它将优先于以下的样式声明:<head> 标签中的样式声明,外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声明,或者浏览器中的样式声明(缺省值)。


CSS 语法

CSS 规则由两个主要的部分构成:选择器,以及一条或多条声明。

selector {declaration1; declaration2; ... declarationN }

选择器通常是您需要改变样式的 HTML 元素。

每条声明由一个属性和一个值组成。

属性(property)是您希望设置的样式属性(style attribute)。每个属性有一个值。属性和值被冒号分开。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下面这行代码的作用是将 h1 元素内的文字颜色定义为红色,同时将字体大小设置为 14 像素。

在这个例子中,h1 是选择器,color 和 font-size 是属性,red 和 14px 是值。

h1 {color:red; font-size:14px;}

下面的示意图为您展示了上面这段代码的结构:

CSS 语法

提示:请使用花括号来包围声明。


选择器的分组

你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这样,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用逗号将需要分组的选择器分开。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对所有的标题元素进行了分组。所有的标题元素都是绿色的。

h1,h2,h3,h4,h5,h6 {
  color: green;
  }

继承及其问题

根据 CSS,子元素从父元素继承属性。但是它并不总是按此方式工作。看看下面这条规则: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根据上面这条规则,站点的 body 元素将使用 Verdana 字体(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该字体的话)。

通过 CSS 继承,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在本例中是 body)所拥有的属性(这些子元素诸如 p, td, ul, ol, ul, li, dl, dt,和 dd)。不需要另外的规则,所有 body 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 Verdana 字体,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也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那时候对标准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比方说,Netscape 4 就不支持继承,它不仅忽略继承,而且也忽略应用于 body 元素的规则。IE/Windows 直到 IE6 还存在相关的问题,在表格内的字体样式会被忽略。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派生选择器

通过依据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关系来定义样式,你可以使标记更加简洁。

在 CSS1 中,通过这种方式来应用规则的选择器被称为上下文选择器 (contextual selectors),这是由于它们依赖于上下文关系来应用或者避免某项规则。在 CSS2 中,它们称为派生选择器,但是无论你如何称呼它们,它们的作用都是相同的。

派生选择器允许你根据文档的上下文关系来确定某个标签的样式。通过合理地使用派生选择器,我们可以使 HTML 代码变得更加整洁。

比方说,你希望列表中的 strong 元素变为斜体字,而不是通常的粗体字,可以这样定义一个派生选择器:

li strong {
    font-style: italic;
    font-weight: normal;
  }

请注意标记为 <strong> 的蓝色代码的上下文关系:

<p><strong>我是粗体字,不是斜体字,因为我不在列表当中,所以这个规则对我不起作用</strong></p>

<ol>
<li><strong>我是斜体字。这是因为 strong 元素位于 li 元素内。</strong></li>
<li>我是正常的字体。</li>
</ol>

在上面的例子中,只有 li 元素中的 strong 元素的样式为斜体字,无需为 strong 元素定义特别的 class 或 id,代码更加简洁。



id 选择器

id 选择器可以为标有特定 id 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

id 选择器以 "#" 来定义。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个id只能在同一html文档出现一次。


在 CSS 中,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在上面的例子中,所有拥有 center 类的 HTML 元素均为居中。

在下面的 HTML 代码中,h1 和 p 元素都有 center 类。这意味着两者都将遵守 ".center" 选择器中的规则。

<h1 class="center">
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aligned
</h1>

<p class="center">
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aligned.
</p>

注意:类名的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它无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要灵活运用各种类型CSS的使用,以及结合。



如何插入样式表

当读到一个样式表时,浏览器会根据它来格式化 HTML 文档。插入样式表的方法有三种:

外部样式表

当样式需要应用于很多页面时,外部样式表将是理想的选择。在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改变一个文件来改变整个站点的外观。每个页面使用 <link> 标签链接到样式表。<link> 标签在(文档的)头部:

<head>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http://www.mamicode.com/"mystyle.css" />
</head>

浏览器会从文件 mystyle.css 中读到样式声明,并根据它来格式文档。

外部样式表可以在任何文本编辑器中进行编辑。文件不能包含任何的 html 标签。样式表应该以 .css 扩展名进行保存。下面是一个样式表文件的例子: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不要在属性值与单位之间留有空格。假如你使用 “margin-left: 20 px” 而不是 “margin-left: 20px” ,它仅在 IE 6 中有效,但是在 Mozilla/Firefox 或 Netscape 中却无法正常工作。

内部样式表

当单个文档需要特殊的样式时,就应该使用内部样式表。你可以使用 <style> 标签在文档头部定义内部样式表,就像这样:

<head>
<style type="text/css">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style>
</head>

内联样式

由于要将表现和内容混杂在一起,内联样式会损失掉样式表的许多优势。请慎用这种方法,例如当样式仅需要在一个元素上应用一次时。

要使用内联样式,你需要在相关的标签内使用样式(style)属性。Style 属性可以包含任何 CSS 属性。本例展示如何改变段落的颜色和左外边距:

<p style="color: sienna; margin-left: 20px">
This is a paragraph
</p>

多重样式

如果某些属性在不同的样式表中被同样的选择器定义,那么属性值将从更具体的样式表中被继承过来。

例如,外部样式表拥有针对 h3 选择器的三个属性:

h3 {
  color: red;
  text-align: left;
  font-size: 8pt;
  }

而内部样式表拥有针对 h3 选择器的两个属性:

h3 {
  text-align: right; 
  font-size: 20pt;
  }

假如拥有内部样式表的这个页面同时与外部样式表链接,那么 h3 得到的样式是:

color: red; 
text-align: right; 
font-size: 20pt;

即颜色属性将被继承于外部样式表,而文字排列(text-alignment)和字体尺寸(font-size)会被内部样式表中的规则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