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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使用函数
一.①定义函数的三种方式:
a.函数声明:
function functionname(){ code for function here }
b.函数表达式:
var variablename=function(arguments){ code for function here }; 使用方法: variablename("参数"); 这种方法也可以用于粗粒JavaScript事件,例如处理鼠标单击事件: document.onclick=function(){ code for function here }
c.函数构造函数:
var functionname=new Function(arguments,code for function); 这种方式可以像其他函数一样正常工作,但是性能较差,每次使用时都要解析一下,所以不建议使用。
②为函数设置参数时不需要使用var关键字,它们会自动声明为变量。
③window.alert("message");出现的警告框时,页面可能在单击OK按钮之前暂停,或在等待OK按钮被单击的过程中继续加载,具体取决于浏览器实现方式。
④全局变量与局部变量:所有在函数体中使用var声明过的变量都是局部变量(不论函数外是否有同名变量),其他的都是全局变量。
第四章—使用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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