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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不该被拦截
上周,工信部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了征求意见。其中,对第三方软件不得擅自拦截其他软件和网站的弹出窗口,有很多的争议。有网友认为,这将为弹出广告打开一扇窗。
事实上,早在制定这个意见稿的讨论中,这一条内容就引来了互联网企业、拦截软件提供方、专家学者之间的激烈争论。
我认为,对网站广告的限制要遵循用户的意志、互联网商家的意志,也要尊重市场规则。
目前很多互联网的商业模式都是免费的,商家提供的服务是靠广告来盈利。一个门户网站的点击率直接与广告挂钩,点击率越高,广告价格也 就越高。大部分的用户是不愿意看到广告的,但也有一些广告对某一特定的用户有价值。因此,广告到底要不要看,应该由终端用户——网民来决定。
当一个网站的广告太多,网民实在不愿意看,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逃离,改上别的网站。另一种就是借助一个第三方软件,将广告拦截。
前一个方式就是遵循了市场规则。正如哪一个电视节目播放的广告很多,观众就会不愿意看一样。对于广大的用户来说,既想获得互联网的免费服务,又想让它没有广告,怎么可能实现?网站不可能没有广告,互联网就是靠广告来盈利的。
很多用户完全从自我的角度,非理性地希望通过拦截软件来屏蔽广告。这其实是破坏了市场规则。
例如,有一家提供IPTV的企业,它的节目在播放时,全部广告就被一家企业的软件拦截。大部分观看节目的用户会觉得满意,但对它而言,播出靠的就是广告的赞助。两个企业为此争执不断。
假如用户最后都不看广告了,网站凭什么生存?最后就只有进行有偿服务、不免费了。这不是网民所希望的。而且第三方之所以提供免费软件,表面上看是为了网民,根本目的则是为了自己获得有利的市场地位。
互联网的竞争,与其他的商业竞争不同。它的一大特点就是竞争终端用户,这被形象地称为“占领用户的桌面”。谁占领了用户的“桌面”, 谁就占领了市场。所以,提供过滤软件的厂家,就采用这种方式来拉人气。眼下是免费的,当越来越多的用户都聚集到它的身边、它的用户群很庞大、其他的竞争对 手都被击败之后,拦截软件的提供者就会开始收费。这种心理正是基于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考虑。
对于网民来说,要不要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一个拦截软件是一件完全自由的事情。那么,如何才能够真正确保网站的弹出广告不被第三方软件拦截呢?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制约拦截软件的提供方。
按传统对竞争关系的界定,提供拦截软件的企业与互联网网站之间,可能并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但在互联网时代,对“竞争关系”需要作不同于传统时代的理解。同样是竞争终端用户的商家,就构成了竞争关系。
如果有软件企业为了将来获得更多的利益,破坏现有的市场规则、免费向用户提供拦截软件;这从市场的规则角度来判断,肯定是不正当的。今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考虑这样的情况,加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