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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的理由

1.代码重复

2.子程序太长

3.循环太长或者嵌套太深

4.类的内聚性太差

5.类的接口的抽象层次不一致

6.参数表中参数太多

7.类的内部修改往往局限于某个部分

8.需要对多个类进行并行测试

9.对继承体系的并行修改

10.需要对多个case语句进行并行修改

11.相关的数据项只是被放在一起,没有组织到类中

12.成员函数更多地使用了其它类的功能,而非自身类的

13.过于依赖基本数据类型

14.一个类不做什么事

15.一连串传递流浪数据的子程序

16.中间人对象什么也不干

17.某个类同其他类关系过于密切

18.子程序的命名太差

19.数据成员被设置为公用

20.派生类紧使用了基类的一小部分代码成员函数

21用注释来掩盖拙劣的代码

22.使用了全局变量

23.在子程序调用前使用设置代码,调用后使用了收尾代码

24.程序包含的某些代码似乎在将来某个时候才会被用到

重构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