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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le知识分类之常见规范

命名规范

  • 变量规范

1.入参,统一以I_前缀开头,且不能省略IN

2.出参,统一以O_前缀开头

3.局部变量,统一以V_前缀开头

4.常量,统一以CN_前缀开头

5.游标,统一以CUR_前缀开头

  • 组成规范

数据库中的各个名称必须以字母开头,含字母、数字、下划线,严禁以SYS开头,语义需明确。

  • 长度规范

表名、字段名、过程名、方法名、触发器名、序列名,同义词名、视图名、等Oralce对象标识符长度不能超过30个字符

  • 游标规范

1.如果要查询的数据为一列表,需要将游标作为返回参数

2.在打开游标前,必须显式检查游标的%ISOPEN属性

3.使用FETCH检索后,要立即检查%NOTFOUND属性,以便正常终止循环

4.无论程序是否发生异常,都要关闭游标

5.尽可能使用显示游标,避免使用隐式游标

  • 事务规范

1.所有的存储过程或方法统计在结束处COMMIT或者ROLLBACK

2.如果需要分割事务,即主事务的COMMIT或ROLLBACK不影响子事务的COMMIT,ROLLBACK,应使用自治事务

数据访问规范

1.后台数据按照业务逻辑划分为多个SCHEMA,不同的SCHEMA间的数据不可互相访问

2.将需要相互访问的表均存放在同一个SCHEMA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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