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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面向对象之四大特征之继承
Java作为一门高级编程语言,继承、多态、封装、抽象是其四大特征。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先来看看继承。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继承的定义:继承就是在现有类上午基础上建一个新的类,新的类被称作现有类的子类,原来的类叫做父类;子类在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的基础上,扩展自己的方法和属性。所以子类可以重用父类的方法和属性。在下面我们将会讲解方法的重写。在Java中,只允许单继承存在,即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不能有两个或者多个父类。
方法的重写:方法重写发生在子类和父类之间,子类的方法名和父类相同,参数列表相同,返回类型相同。当调用方法时,优先调用子类重写的方法。如果子类没有重写父类的方法,那么就调用从父类中继承的方法。检测子类是否重写父类的方 法用@Override,如果子类没有重写父类的方法,则会报编译错误。注意,子类重写父类方法时,子类方法的访问修饰符要大于或者等于父类方法的访问修饰符,另外私有方法默认会加final,不能被子类重写(不能被继承)。
访问修饰符的范围大小可以这样来看:public>protected>默认>private。其中,由于子类对象中包含一个完整的父类对象,所以私有属性和方法子类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不能直接访问,但是可以通过父类公有的方法进行访问。即:get/set方法。只写get方法表示只读,只写set方法表示只写,这样可以保证私有属性的安全性,通过对set方法的限制,可以保证属性的合法性。
super语句的作用及用法:super表示父类的对象,super()是子类构造方法第一句,表示子类对象创建之前必须通过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产生父类对象。子类构造方法第一句会默认使用super(),调用父类无参构造方法,产生父类对象。但是,如果父类没有提供无参构造方法,那么子类必须通过super(实参)显示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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