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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象类
1. 抽象类
语法:public abstract class 类名(){};
2. 抽象方法
语法:public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例:public abstract void print();
注意:抽象方法有abstract修饰,并且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3.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特点
a.都用abstract修饰
b.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c.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并且继承必需重写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注意:
1.抽象类中不一定有抽象方法
2.含有抽象类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接口)
接口
1. 语法
public interface 接口名 extends 接口1,接口2..{
//1.常量
//2.抽象方法
}
2.特点
a.用interface修饰
b.接口可以继承接口,多继承
c.接口内只能定义常量和抽象方法
d.接口不能实例化,但是可以作为子类的引用
e.实现接口的子类都必需实现它的所有抽象方法
重写
1. 重写就是子类重写定义父类的方法
2. 重写规则
a.方法名和参数列表相同.
b.修饰符访问权限子类和父类相同或者比父类大.
c.返回值类型子类和父类相同或者是父类的返回值类型的子类
d.异常跟父类相同或者范围更小
重写时:
子类的东西都要与父类保持一致
方法重写:
位置相同,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相同,返回值相同或是其子类,访问修饰符不能比父类严格
方法重载:位置同类,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相同,返回值无关,访问修饰符无关
final
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重写
final修饰的属性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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