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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象类

1. 抽象类

  语法:public abstract class 类名(){};

 

2. 抽象方法

  语法:public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例:public abstract void print();

注意:抽象方法有abstract修饰,并且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3.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特点

  a.都用abstract修饰

  b.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

  c.抽象类不能实例化,并且继承必需重写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

注意

  1.抽象类中不一定有抽象方法

  2.含有抽象类方法的类,一定是抽象类(接口)

 

接口

1. 语法

  public interface 接口名 extends 接口1,接口2..{

      //1.常量

      //2.抽象方法

  }

 

2.特点

  a.用interface修饰

  b.接口可以继承接口,多继承

  c.接口内只能定义常量和抽象方法

  d.接口不能实例化,但是可以作为子类的引用

  e.实现接口的子类都必需实现它的所有抽象方法

 

重写

1. 重写就是子类重写定义父类的方法

2. 重写规则

  a.方法名和参数列表相同.

  b.修饰符访问权限子类和父类相同或者比父类大.

  c.返回值类型子类和父类相同或者是父类的返回值类型的子类

  d.异常跟父类相同或者范围更小

 

重写时

  子类的东西都要与父类保持一致

 

方法重写

  位置相同,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相同,返回值相同或是其子类,访问修饰符不能比父类严格

 

方法重载:位置同类,方法名相同,参数列表不相同,返回值无关,访问修饰符无关

 

final

  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重写

  final修饰的属性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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