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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la简要——类与对象

在scala中,类并不声明为public,源文件可以包含多个类,所有这些类都具有共有可见性。对每个字段都提供了getter和setter方法,分别叫做 字段名 和 字段名_,可重新自定义。注意: 1)如果字段私有,则getter和setter也是私有的 2)如果字段val,则只有getter方法 3)如果不需任何getter和setter,可将字段声明为private[this]

将scala字段标注为@BeanProperty时,会产生Java属性的定义方法getxxx和setxxx。

scala中的类有一个主构造器primary constructor,可有任意多个辅助构造器 auxiliary constructor。辅助构造器与其他语言的区别在于: 1)名称为this 2)必须以一个先前已定义的其他辅助构造器或主构造器的调用开始。

而主构造器的参数直接放置在类名之后,会执行类定义中的所有语句,无参主构造器仅仅执行类体中的所有语句而已。如果将主构造器定义为私有的,则必须通过辅助构造器来构造对象了。在内嵌类中,可以通过外部类.this来访问外部类的this 引用。

对象

对象本质上拥有累的所有特质,只不能提供构造器参数。所有使用单例对象的地方,scala中都可以用对象来实现。 1)作为存放工具函数或常量的地方 2)高效共享单个不可变实例 3)需要用单个实例来协调某个服务时

对Java中既有实例方法又有静态方法的类,scala通过类及与类同名的伴生对象来实现。类和它的伴生对象可以相互访问私有特性,必须存在于同一源文件中。

每个scala程序都必须从一个对象的main方法开始,也可以扩展App特质。scala中没有枚举类型,但标准类库提供了一个Enumeration助手类,用于产生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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