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代码库 > 公认的媒体类型
公认的媒体类型
被选作CSS媒体类型的名称反映有关属性意义的目标设备。在下面的CSS媒体类型列表中,媒体类型的名称是规范的,但描述是信息的。同样的,每个属性的描述中的“媒体”字段也是信息的。
- all(所有)
- 适用于所有设备。
- braille(盲文)
- 用于盲文触摸反馈设备。
- embossed(凸字)
- 用于分页盲文印刷。
- handheld(手持)
- 用于手持设备(小屏幕、有限贷款)。
- print(印刷)
- 用于分页材料以及打印预览模式下在屏幕上的文档视图。
- projection(投影)
- 用于投影演示文稿,例如投影仪。
- screen(屏幕)
- 主要用于彩色计算机屏幕。
- speech(语音)
- 用于语音合成器。注:CSS2 中有一个类似的媒体类型,其成为 “aural(听觉)”。
- tty(电传打字机)
- 用于使用等宽字符的媒体(例如电传打字机、终端、显示能力有限的便携设 备)。编码人员不应在“tty”媒体类型中使用 像素单位。
- tv(电视)
- 用于电视机类型设备(低分辨率、颜色、限制滚动能力、声音有效)。
媒体类型名称不区分大小写。
在某种意义上媒体类型是互斥的,用户代理在渲染一个文档时仅能支持一种媒体类型。然而,用户代理可能会在不同的画布上使用不同的媒体类型。举例说明,一个文档可能会在一个画布上使用“screen”模式展示同时在另一个画布上使用“print”模式展示。
注意一个混合媒体类型仍然仅为一个媒体类型。举例说明,“tv”媒体类型是一个混合媒体类型,它同时在一个画布上进行视觉上和听觉上的渲染。
未知媒体类型(但是为有效标识符)的 @media 和 @import 规则按照未知媒体类型不存在来进行处理。如果一个 @media/@import 规则包含一个畸形媒体类型(不是一个标识符)则语句无效。
注:媒体查询取代这些错误处理。
举例说明,在下列片段中,P 元素上的规则应用在“screen”模式下(尽管“3D”媒体类型未知)。
@media screen, 3D { P { color: green; } }
注:未来对CSS的更新可能会扩展媒体类型的列表。编码人员不应使用尚未在CSS规范中定义的媒体类型名称。
公认的媒体类型
声明:以上内容来自用户投稿及互联网公开渠道收集整理发布,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投诉/举报 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