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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监管

  至年末,行业有近30家P2P宣布获得超30亿元投资,积木盒子、拍拍贷、有利网均称获千万美元量级投入,还有更多资金在寻找标的。P2P行业,尽管很难保证还会保持和以前一样的高速增长率,但是并没有出现阻碍行业规模继续扩张的因素,所以2015年P2P的发展至少不会差得太多。

  2014年的P2P行业年成交总量约2500亿元,这个数字仅相当于股市一个工作日的交易量,从这点来说,P2P行业的容量远远没有达到饱和,未来发展的空间依然很大。问题平台数达到261家,与13年相比,高达302.68%的增长率实在吓人。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损害更多用户的利益,损失达到一定程度,势必严重影响整个P2P行业的健康发展。

  P2P行业风险加深的原因很复杂:有监管力度不够严格的问题,有P2P平台自身经营的问题,还有普通大众对P2P网络信贷盲目投机的心态问题,还有互联网特有的信用问题等等。行业规模发展越快,风险问题越严重,监管政策落地就越快,越明确。当监管政策最终落地,有多少平台还能泰然自若?相信很多平台都会遭到严重影响,要么转型,要么关闭。

  P2P网络信贷,本质是经营债务和债权。某些平台凭借100%收益担保的幌子拉资金,构建互联网营销环境,吸引游资流入,经营的挺热闹,看似非常成功。但是,债权方的利息能否偿还,不在于抵押品价值大小,却和债务方的运营情况和偿还能力有关。P2P涉及到的小微企业行业地位不高,规模过小,或处于创业阶段,这些属性决定了它们还不能像行业巨头一样具有稳定营业收入,连续还债能力。从这点看,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平台可以保证所有债务方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实现100%收益担保。

  针对这些问题,监管层虽未针对P2P行业进行实质性监管,但是从原则上明确了方向,提出了基本框架。从银监会提出的四条监管红线和十大监管原则来看,未来P2P平台发展会向“去担保化、小额化、接入三方托管制度、中介服务、”方向转型,进军银行信贷或债券触及不到的领域。

  不参与担保,明确中介性质的行业意义很重大。第一,降低了平台经营风险,避免了平台盲目扩张带来的信用危机,给平台和借款人造成巨大损失。第二,引导平台从吸引资金的注意力转移到完善平台搭建上来,比如借贷双方的重要信息公布、完善信贷流程、健全资金退出机制、确立托管制度等等。

  当然,P2P行业要走上正轨,只是原则上规范显然不够,还应该在具体监管中落实。我认为可以从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大力度鼓励传统金融公司如证券公司的部分业务向P2P转化。传统金融公司有做金融中介的经验和实力,法规意识强。如果证券公司的部分业务转向网络信贷,行业的竞争格局会想着监管方向发展,引导其他平台积极转型。

  第二:设立门槛,对已经存在的或将要成为P2P的平台过一遍筛子。要将14年的监管原则落实到实处。建议要渐进式的进行,有步骤的推进,不可极端激进主义。既保持了发展,也有助于解决了积累已久的行业问题。

  第三,建立监管和审查制度,对各平台经营的业务进行监督,对各平台内借贷款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等。这样可以有效监管资金流,建立信用数据,对行业发展很有帮助。

  P2P行业经过了7年的野蛮式发展,积累了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是监管层的事情,还是包括平台在内所有参与者的事情。希望,2015年P2P行业监管环境不要太宽松,运营不到12小时即宣布跑路的恒金贷,注册地在肉菜市场的最烂平台群众贷等奇葩平台越少出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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