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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总结
正则表达式
正则表达式的web开发中的常见场合
1: 邮箱验证
2:用户名验证
3:替换字符串某一部分
4:信息采集,用来分析有效的代码段
.....
.....
正则表达式 : 规则表达式
"一种有规律的字符串的描述"
正则表达式是一门独立的知识,同样的一段描述,比如,对于email的匹配表达式,
在不同语言是一样的, 但是,调用的函数可能不一样.
学习正则表达式
1: 在js里,如果写一个正则表达式, "/正则表达式/" (不含双引号)
2: 在js里,用正则表达来验证字符串是否满足, 可以用 reg.test(String); // 验证
3: js, 用正则表达式的.exec函数, 用来查找匹配的选项,并把查到的值取出. // 查找
4: 字符串应用正则,
string.match(reg), 正则查找字符串
string.search(reg), 正则查找位置
string.replace(reg,‘newstr‘);正则替换
String.split(reg); 正则拆分
正则表达式3句话
1:要找什么字符?
2:从哪儿找?
3:找几个?
1.要找什么字符?
1.1 字面值,"hi", 就是找"hi"
1.2 字符集合来表示,[abcd], 指匹配abcd中的任意一个
1.3 用范围来表示字符 [0-9],[a-z] [A-Z]
1.4 字符"簇" (就是系统为常用的字符集合创建的一个简写)
例: \d ----> [0-9], \w--->[0-9a-zA-Z_], \s ------->[ \t\v\f\r\n](空白符)
1.5 补集的形式来表示字符集合.
例:[0-9]===>[^0-9], [abcef]===>[^abcef]
对于字符簇,只需把字母大写,即可表示补集
[\d] ==== >[\D], [\w]===>[\W],[\s]==>[\S](非空白字符)
1.6 "", 代表"任意字符,不包括换行符"
2:从哪儿找,找到哪儿?
2.1 \b, ====>‘单词边界‘
\bhi ===>从单词的边界开始匹配,hi
2.2 \B ===> 单词的非边界, 把单词中间的某一部分取出来
把中间含有 hi的单词取出, 即hi不能在两端
2.3 ^ caret, 从"字符串的起始位置开始匹配",
2.4 $ ,匹配到字符串的结束位置
3: 找多少
* : 0--->N ===> 等价 {0,}
+: [1,N] ====>等价 {1,}
?: [0,1] ====>等价 {0,1}
a{n} : 字符a准确的出现n次
a{n,}: 字符a至少出现次
a{n,m}, n-->m次
个数修饰符默认是贪婪模式,尽量多找
"个数修饰符后面加?",则为非贪婪模式, 尽量少的找.
模式:
以匹配为例,默认情况,match找到一次就结束,
能否 告诉匹配过程, 一直找,在全文范围内一直找.
g ->全局模式 ,global [找所有的,而不是找一次结束]
i---> 忽略大小写 ignore
m->多行模式
s-->单行模式(把整个字符串看成一行) (js不支持单行模式)
在js里,不支持单行的情况下,如何换行?
--->什么样的模式能代表"所有"字符串
==> 用[\d\D], [\s\S],[\w\W]
预先判断是否为指定值
正向预查
C | O | M | I | N | g |
灰色:是查找的值
预先判断是否不为指定值
负向预查
C | O | M | I | N | g |
灰色:是查找的
向前正向预查:
U | n | L | U | C | ky |
Js不支持向前正向预查(零宽度正回顾后发断言)
反向引用/后向引用
子表达式
Exec为例:
匹配到的数组, 第0个单元代表 "整个正则表达式的匹配结果"
1
2
3
...
N , 则代表第 N个子表达式的匹配结果
如何引用子表达式所匹配的结果?
答:
在表达式内部,反向引用时, \n来匹配第N个子表达式的结果
子表达式的当成变量传递时,$N来匹配 第N个子表达式的匹配结果
全角空格的unicode编码 \u3000
Js中的事件
行为,结构,样式分离的页面
绑定事件的3种方式
1: 直接写在html标签内声明
<div id="school" onclick="t();">
这种写法最古老,兼容性最强.属于DOM的lev0级的标准.
这个效果,等同于在点击div的时候,执行"t();"这一语句,
在全局范围内执行,因此,t函数内部的this指代全局对象-->window
想操作被点击的DOM对象,用this就不行了.
问:在这种绑定方式中,如何达到点击后,把div的背景换成蓝色
第2种绑定方式:
DOM对象.onclick = function () {}
这种绑定是把一个DOM对象onclick属性赋值为一个函数,
因此,函数内部的this直接指向该DOM对象.
在这种绑定方式中,只能给一个事件,绑定一个处理函数
即 .onclick = fn1; .onclick = fn2;
最终的效果, 是.onclick = fn2;
如果用函数来调用其他函数的形式
例.onclick = function () {fn1(),fn2()}
那么此时, fn1,fn2中的this又指向window.
如何绑定多个函数, 并令this指向DOM对象
第三种绑定事件的方法:
DOM lev3的事件绑定标准
添加和去除监听事件.
addEventListener(‘事件‘,函数); // 第一个参数事件参数, 没有前缀"on", w3c的标准,IE不支持
注意点1: 如果添加了多个事件处理函数, 按"添加时的先后顺序来执行"
注意占2: 事件处理函数中的this 指代 DOM节点自身 (w3c标准)
注意点3: 第一个事件参数,一律把事件名称的‘on‘去掉 (w3c标准)
去除绑定
removeEventListener(‘事件‘,函数)
IE下绑定事件与解除事件的方法
attachEvent(‘事件‘,函数) // 注意: 事件 要加on
detachEvent(‘事件‘,函数) // 事件依然要加on
总结一下:
W3c addEventListener 与IE的attachEvent()的不同
1: 函数名不同
2: 事件名不同, IE下要加on,w3c不加on
3: 加事件后的执行顺序不同, w3c按绑定事件的顺序来执行, 而IE6,7,8,是后绑定的事件先发生.
4: this的指向, w3c中,绑定函数中的this指向 DOM对象, 而IE6,7,8中,指向window对象
事件的捕捉与冒泡模型
在w3c的模型中,
addEventListener 支持 第3个参数来声明事件的模型为冒泡还是捕捉.
如果声明为 true,则为捕捉方式
如果声明为false, 或者不声明, 则为冒泡方式
注意: IE的attchEvent 没有第3个参数,不支持捕捉模型
事件对象的概念:
当事件对应的函数被触发时, 函数会接收到一个事件参数, // w3c标准
例 xx.onclick = function (ev) {alert(ev)}
点击后,ev 参数就代表单击那一瞬间的"各个参数",以一个对象的方式传过去.
对于IE, 当事件发生的瞬间,事件对象赋值给window.event属性
事件的中断
如何中断事件的传播???????
在w3c: 事件.stopPropagation();
在IE中, 事件对象.cancelBubble = true;
cancelBubble = true //IE取消冒泡
stopPropagation(); // w3c取消冒泡
returnValue = false; // IE取消事件效果
preventDefautl() ;// w3c取消事件效果
取消事件的默认效果
事件对象.preventDefault(); // 阻止事件的默认效果, w3c方法
事件对象.returnValue = false; // 设置returnValue 的属性值为false;
Js 之作用域链
作用域链
原型链
AO上有哪些属性
对于函数的AO,属性来自于3个方面
1:参数
2:局部变量声明
3:函数声明
在函数调用的瞬间, AO这样来形成,
首先 分析参数, 把分析的参数,形成AO的属性
如果传来实参,则把实参赋给相应的属性.
其次,分析 var 声明
以var str = ‘hello‘;
把str声明为AO的属性, 值为 undefined;
如果var 声明的变量名与 形参名称一致,不产生影响,因为AO的str属性已经存在.
最后, 分析函数声明
Function 函数名() {
} // 有函数名
函数声明, 假设函数名为fn,
函数声明会把函数赋为 AO.fn 属性的值.
* 函数声明与函数表达式的区别
表达式必有返回值,把返回值(即匿名函数)赋给了一个变量.
此时 就是普通的赋值过程.
例: var fn = function () {} , 这是一个函数表达式
对于上例, 函数表达式返回函数, 并把函数作为值, 赋给fn
而函数声明的优先级高
例: function fn() {
}
则会把 AO.fn = function fn() {}
This, 与 arguments
当一个函数运行的时候,函数内部能引用的变量有这么几种
AO
arguments
this
对于 arguments和this, 每个函数都有自己独有的arguments和this, 且不进行链式查找
arguments是什么?
答:1:arguments是收到的实参副本
在词法分析中, 首先按形参形成AO的属性,值为undefined
当实参传来时, 再修改AO的相应属性.
2:并把所有收到实参收集起来,放到一个arguments对象里
t(a,b,c){},
调用时: t(1,2,3,4,5) 个参数
此时 , AO属性只有a,bc,3个属性, arguments里有1,3,3,4,5, 所有的值
对于超出形参个数之外的实参, 可以通过arguments来获得
3:arguments 的索引 从 0, 1,2,....递增,与实参逐个对应
4:arguments.length 属性代表实参的个数
5:Arguments一定不是数组, 是长的比较像数组的一个对象,虽然也有length属性
6:Arguments每个函数都会有,因此,arguemnts只会在内部找自身的arguments,
无法引用到外层的arguments
This是谁
This是指调用上下文
针对函数的应用场景来讨论
函数的4种调用方式
1:函数方式
直接调用函数名,或函数表达式的返回值,
This指代全局对象,window
2:属性方式(对象方法方式)
This指代该对象(方法的属主)
3:构造器方式
通过 new 函数名() , 来创建对象
在js里, 构造函数与对象的关系比较松散,
对象就是"属性->值"的集合
构造器的作用,是制造一个对象,把this指向该对象,
4:call,apply方式
函数本身即是对象,对象就有方法
函数名.call(对象,参数1,参数2,参数3);
以fn.call(obj,‘a‘,‘b‘);
实际效果相当于
1:fn内部的this指向了obj
2:fn(‘a‘,‘b‘);
Apply的效果与call一样, 只不过传参时,把所有参数包装在数组里,传过去.
例 fn.call(obj,‘a‘,‘ b‘) ===> fn.apply(obj,[‘a‘,‘b‘]);
还有一种改变this的方法
With 语句
With(对象) {
语句1
语句2
.....
}
在with内部的语句,就把参数中的对象当成的上下文环境.
Js面向对象
属性,方法-->对象
"类"能做到封装,继承,多态,
"类"的静态方法
1: js中的对象是什么?
答:js的对象就是键值对的无序集合,
2:3种创建对象的方法
2.1 通过字面量来创建对象
例:{age:22,hei:180}
{}->空对象,没有属性
2.2 通过 new Object([value]);
2.3 通过构造函数来创建对象(和第2种没区别,因为Object就是系统内建的构造函数)
Js面向对象中的封装
对象的属性外界是可读可写的, 如何来达到封装的目的?
答:通过闭包+局部变量来完成
在构造函数内部声明局部变量, 和普通方法,
因为作用域的关系,只有构造函数内的方法,才能访问到局部变量.
而方法对于外界是开放的,因此可以通过方法来访问局部变量.
继承
当调用老虎的属性或者方法时, 首先在老虎的对象上查找属性或者方法,
如果查询不到,则到老虎的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上查找,
并不是把原型上的属性复制到自身
在查找属性或方法的过程中, 沿着原型链来查找属性,
对象->原型->原型的原型....->空对象-->NULL
原型形成一条链
这个查找属性的方式,称为js的原型链
原型冒充的方式来完成继承
复制继承, 又称对象继承,其实就是复制父对象的属性到子对象身上
Js面向对象中的静态属性或者静态方法
从豆浆机-->制造豆浆的流程看, 豆浆机充当的是构造函数的角色.
如果单独看豆浆机本身, 豆浆机也是一部机器,也是一个对象,也可以有属性和方法.
那么,豆浆机作为对象时的属性和方法,就相当于类的静态属性,静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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