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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信运营商大数据应用的一点启发

关于电信运营商大数据应用的一点启发

作者:李福东(易仔阿克)    时间:2014年7月24日

这两天在51CTO上安了个家,写了一篇文章,输入文章标题,很快就被百度搜索识别,而同样的文章在其他几个知名网站的博客上也发表了,但是百度上并没有检索到,可见51CTO在互联网上的活跃度。嗯,为了表示一下我的好心情,索性再写一篇小文,关于电信运营商大数据应用方面的吧。

因为社会分工的不同,大数据势必会分散在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之中,比如银行拥有客户的存贷款记录,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拥有客户的网购记录,而电信运营商则有客户的通话、手机上网等记录。设想,如果把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的数据,从与它行为相关的机构采集并聚合,则会形成以这个人和组织为中心的大数据集合。如何将所有个人和组织的大数据进行聚合,则会形成一个大的社交关系网络。

由于数据的分散性和保密性,一般也很难理想化地拿到个人和组织的全部数据,因此从现实角度看,我们就以客户某个侧面的大数据为出发点,进行面向行业的大数据应用分析了。在这里就拿电信运营商为例吧。电信运营商主要掌握了客户信息以及其通话、上网行为的记录,也就是通信行为记录,那么我们首先以个人为出发点,可以得到客户的静态属性数据和客户的动态行为数据。客户的静态属性数据包括客户姓名、性别、年龄、种族、爱好等。此外,可以增加客户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在网历史(入网时间、入网时长、订购历史、终端使用历史、服务历史-咨询、投诉、建议、申告、查询、缴费、充值等)等,这些数据一般在客户入网、业务办理、客户服务过程中产生,数据量相对较小,一般由CRM系统管理。

此外,客户的使用行为记录则比较大,比如通话、上网、数据(主要是短信),原因是信息通信行为是客户根据通信需求经常发生的,比如客户每天可能会打很多电话给自己的同事、客户等,每天用户都会上网浏览、购物、查询、咨询等。这些数据记录在电信运营商的交换机和网关中,形成xDR,然后通过采集进入综合采集系统,作为批价计费的依据。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这些数据不仅可以用于生产,而且可以用于分析,以便辅助人们进行决策,比如电信运营商人员可以用它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政府相关机构(比如发改委、公检法等,可以用它来进行经济发展情况分析、破案线索分析等)。

还是重点谈一谈信息通信大数据对于电信运营商生产经营决策的影响吧。第一个例子是我们可以整合客户通话、上网、微信、微博等社交大数据,可以以用户为中心,展示用户的关系网络,比如从时间维度分析某月给哪些人打电话了,通话频度多高?通话频度高则认为是关系紧密型;用户某个时间段上网域名或IP的排名,排名靠前的是用户关注多的网站,如果是购物网站,则说明用户经常购物,属于消费活跃型人员;通过微信、微博中用户粉丝、朋友圈可以分析用户关注哪些主题,通过朋友圈也可以分析用户社交关系网络,其原理类似于通话行为分析。

以上由李福东(网名为易仔阿克)原创,与大家分享。

本文出自 “易仔阿克的博客” 博客,请务必保留此出处http://lifudong.blog.51cto.com/2357095/152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