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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查“六个必须”
学校自查“六个必须”
1.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纠工作;
2.必须有安排部署文件和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3.所有检查排查必须建立专门档案,记录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销号的全过程;
4.对排查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并记录在案;
5.对排查重大隐患需停课整改的必须停课整改,制定预案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控;
6.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教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教育局。
沙河市教育局印制
2016年11月22日
学校自查“六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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