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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和泛型
【继承和泛型】
在使用子类一般类型参数时,必须在子类级别重复在基类级别规定的任何约束。例如,派生约束:
基类可以定义其签名使用一般类型参数的虚拟方法。在重写它们时,子类必须在方法签名中提供相应的类型:
您可以定义一般接口、一般抽象类,甚至一般抽象方法。这些类型的行为像其他任何一般基类型一样:
参考:http://msdn.microsoft.com/zh-cn/library/ms379564(VS.8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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