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代码库 > 设计对象的一些基本原则(学习自设计模式之禅)
设计对象的一些基本原则(学习自设计模式之禅)
1.单一职责原则(srp):就是设计一个对象,对象的职责要单一.
比如设计用户类,将用户的行为和用户的属性分成两个接口,继承的方式设计类.
还有一个srp的解释是:there is no more than one reason for a class to change
但srp的原则有可能把握的过细,导致类太散。所以也不可以走极端。
2.里式替换原则:代码中使用父类的地方都可以用他的子类来代替。
个人理解,子类里有全部的父类的方法(继承来的或者重载过了),若重载了方法,实现的逻辑肯定和父类不一样。所以实现的结果和父类类似,但具体的实现过程由子类自己确定。
如果出现方法无法实现父类的业务逻辑,就不能继承。
子类的方法和父类一样,入参B是父类的入参A的子类,用A,B作为入参调用父类。
子类的方法和父类一样,入参A是父类的入参B的父类,用A为入参调用子类,用B作为入参调用父类的方法。
子类重载父类时,返回值可以是父类返回值的子类。
3.依赖导致原则:
声明:以上内容来自用户投稿及互联网公开渠道收集整理发布,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投诉/举报 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