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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类详解

组合类:

组合类的概念就是:指在一个类的数据成员中含有一个或多个类的对象,拥有这样结构的类就叫组合类。这种以数据成员身份出现的类对象就叫子对象。

 

继承和组合都可以实现一个类重用另一个类的行为功能,那么如何选择用组合类还是用继承?

当B与A属于同一类的范畴,并且B"is a kind of"A,一般应该把B设计为“继承”A;而如果B与A不属于同一类范畴,但是B"is a part of"A,并且A需要使用B的功能,这种情况应该设计为由B“组合出”A。

组合类中的构造函数

当一个类既是组合类又是派生类,它在创建对象时,系统对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有相应的规定:

最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的数据成员;

然后调用子对象所在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子对象的数据成员;

最后调用本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新增数据成员。

一般初始化列表中的参数也以此顺序来逐一提供。

组合类中的析构函数

当对象消亡时,系统对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为:

最先调用本类的析构函数;

然后调用子对象所在类的析构函数;

最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

转:http://blog.csdn.net/lanzhihui_10086/article/details/4021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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