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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1.成员变量
1.成员变量的说明
类体中定义的变量也称为成员变量(也叫做属性或字段)。成员变量在整个类中都有效,与它在类中定义的先后位置无关,也就是说可以在类的任何地方定义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定义的具体语法格式如下:
[修饰符] 成员变量类型 成员变量名列表:
注:1.修饰符主要有:public、private、protected、default、static、final、transient、volatile。
2.成员变量的类型可以是java 中的任何一种数据类型,包括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
3.成员变量名通常使用名词,采用驼峰法命名,首字母小写,其后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以分割每个单词。
4.如果没有对成员变量赋初值,java 会对其赋默认值,引用类型赋予的默认值为null。
2.成员变量的访问
成员变量中有关键字static 修饰的变量是静态变量(类变量),没有的叫非静态变量(实例变量)。非静态变量只能通过“对象.实例变量”来访问,类变量一通过“类名.类变量”访问。
2.局部变量
1.局部变量的说明
局部变量主要存在于方法、方法的参数列表和代码块的定义中。局部变量定义的具体语法如下:
[修饰符] 局部变量类型 局部变量名列表
注:1.修饰符只能有final 和default 。final 表示必须对该变量赋予初值并且不能修改它。
2.局部变量的类型可以是java 中的任何一种数据类型,包括基本类型和引用类型。
3.局部变量名的命名规则与成员变量名的命名规则相同。
4.它只能在方法内部和代码块内使用,并且局部变量在使用前必须被初始化,否则编译会出错。
5.当局部变量与成员变量具有相同的名字时,成员变量在所定义局部变量的方法和代码块内将被隐藏,如果想使用被隐藏的成员变量要使用this 关键字。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