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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ective c++ 条款7 declare virtual destructor for polymophyc base class
这似乎很明显。
如果base class的destructor不是virtual,当其derived class作为基类使用,析构的时候derived class的数据成员将不会被销毁。
举个例子 我们有个交通工具的类作为基类, 它的析构函数不是virtual
class transportTool{ public: ~transportTool();}
然后有一个汽车类继承它
class auto: public transportTool{ public: int numWheels; ~auto();}
我们在程序中使用工厂方法产生这个作为交通工具的汽车类
{transportTool *tool;tool = new auto();delete tool;//here delete transportTool but the destructor of auto not called so numWeels data member not destroyed}
解决方法就是把析构函数声明称virtual
原则就是如果类中有被其他类继承的可能性(尤其类中有其他virtual函数)就把析构函数声明称virtual。单也不是所有时候都需要virtual 析构函数。
一个小窍门, 当需要一个abstract class 但是没有纯虚函数时,可以把析构函数声明成纯虚,但这时必须为这个析构函数提供一个定义,否则它被其他类继承时,继承类的析构函数会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如果没有定义,会出错。
class abstractBaseClass{ public : virtual ~abstractBaseClass()=0;}//abstractBaseClass.cppabstractBaseClass::~abstractBase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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