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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供货比例(来源准则)控制
3.5.1 供货比例
- 可以通过ERP系统启用<供货比例(来源补充)规则>自动进行物料采购订单的供应商分配。
1) 在运行<MRP物料需求计划>之后,物料的独立需求计划数量,会根据供货比例按照供应商进行分配。
2) 对于总需求数量较小又不是整数的情况下,考虑到供应商供货的可行性,对于采购员无法完全根据分配比例的数量下达订单给供应商的,可以通过ERP系统采购订单的最小订单数量来处理。
2. 可以通过<供货比例>来保存各时期供货比例的历史,历史比例不能够修改,仅用于查询、审计。
3.5.2 维护来源准则
1. 建立了物料编码与来源准则的关系,ERP系统在运〈MRP物料需求计划〉时可以考虑来源准则。
2. 计划自动考虑供货比例依赖以下三个条件:
1) 为职责分配了来源准则分配集;
2) 创建了来源准则;
3) 在分配集中建立物料编码与来源准则的关联;
3.5.3 创建来源准则
- 对于新的物料,由供应链管理人员在ERP系统中定义其对应的来源准则(供货比例),指定每个供应商的分配比例。
- 对于该物料全部供应商的总供货比例必须为100%,否则将不是有效的供货比例。
3.5.4 分配来源准则
供应链管理人员要将物料与来源准则关联起来,仅需对新物料进行此项操作。
3.5.5 监控供货比例例外信息
供应链管理人员运行报表,查看来源准则的例外信息,这些例外信息包括:
A-新物料编码没有分配来源准则;
B-总供货比例不是100%;
C-物料编码没有有效的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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