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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C++回调函数

     程序猿经常须要实现回调。本文将讨论函数指针的基本原则并说明怎样使用函数指针实现回调。注意这里针对的是普通的函数,不包含全然依赖于不同语法和语义规则的类成员函数(类成员指针将在另文中讨论)。

声明函数指针

    回调函数是一个程序猿不能显式调用的函数;通过将回调函数的地址传给调用者从而实现调用。要实现回调,必须首先定义函数指针。虽然定义的语法有点不可思议,但假设你熟悉函数声明的一般方法,便会发现函数指针的声明与函数声明非常相似。请看以下的样例:

void f();// 函数原型

上面的语句声明了一个函数,没有输入參数并返回void。那么函数指针的声明方法例如以下:

void (*) ();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左边圆括弧中的星号是函数指针声明的关键。另外两个元素是函数的返回类型(void)和由边圆括弧中的入口參数(本例中參数是空)。注意本例中还没有创建指针变量-仅仅是声明了变量类型。眼下能够用这个变量类型来创建类型定义名及用sizeof表达式获得函数指针的大小:

// 获得函数指针的大小
unsigned psize = sizeof (void (*) ()); 

// 为函数指针声明类型定义
typedef void (*pfv) ();

pfv是一个函数指针,它指向的函数没有输入參数,返回类行为void。使用这个类型定义名能够隐藏复杂的函数指针语法。

指针变量应该有一个变量名:

void (*p) (); //p是指向某函数的指针

    p是指向某函数的指针,该函数无输入參数,返回值的类型为void。左边圆括弧里星号后的就是指针变量名。有了指针变量便能够赋值,值的内容是署名匹配的函数名和返回类型。比如:

void func() 
{
/* do something */

p = func; 

p的赋值能够不同,但一定要是函数的地址,而且署名和返回类型同样。

传递回调函数的地址给调用者

    如今能够将p传递给还有一个函数(调用者)- caller(),它将调用p指向的函数,而此函数名是未知的:

void caller(void(*ptr)())
{
ptr(); /* 调用ptr指向的函数 */ 
}
void func();
int main()
{
p = func; 
caller(p); /* 传递函数地址到调用者 */
}

    假设赋了不同的值给p(不同函数地址),那么调用者将调用不同地址的函数。赋值能够发生在执行时,这样使你能实现动态绑定。

调用规范

    到眼下为止,我们仅仅讨论了函数指针及回调而没有去注意ANSI C/C++的编译器规范。很多编译器有几种调用规范。如在Visual C++中,能够在函数类型前加_cdecl,_stdcall或者_pascal来表示其调用规范(默觉得_cdecl)。C++ Builder也支持_fastcall调用规范。调用规范影响编译器产生的给定函数名,參数传递的顺序(从右到左或从左到右),堆栈清理责任(调用者或者被调用者)以及參数传递机制(堆栈,CPU寄存器等)。

    将调用规范看成是函数类型的一部分是非常重要的;不能用不兼容的调用规范将地址赋值给函数指针。比如:

// 被调用函数是以int为參数,以int为返回值
__stdcall int callee(int); 

// 调用函数以函数指针为參数
void caller( __cdecl int(*ptr)(int)); 

// 在p中企图存储被调用函数地址的非法操作
__cdecl int(*p)(int) = callee; // 出错


    指针p和callee()的类型不兼容,由于它们有不同的调用规范。因此不能将被调用者的地址赋值给指针p,虽然两者有同样的返回值和參数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