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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地理空间框架 geospatial framework
1、定义
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和人力资源的总称,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等构成。
2、构成
地理空间框架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五部分构成,见图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包括测绘基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目录与交换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共建共享的关键,包括目录与元数据、专题数据、交换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的表现,包括地图与数据提供、在线服务系统和支撑环境;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服务的支撑和保障。
3、关联
地理空间框架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之间的关联关系见图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互为补充,同为地理空间框架的重要组成。
摘自:《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2013,征求意见稿)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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