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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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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语法

在这个例子中,h1 是选择器,color 和 font-size 是属性,red 和 14px 是值。

h1 {color:red; font-size:14px;}

选择器的分组

你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这样,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用逗号将需要分组的选择器分开。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对所有的标题元素进行了分组。所有的标题元素都是绿色的。

h1,h2,h3,h4,h5,h6 {  color: green;  }

你希望列表中的 strong 元素变为斜体字,而不是通常的粗体字,可以这样定义一个派生选择器:

li strong {    font-style: italic;    font-weight: normal;  }

请注意标记为 <strong> 的蓝色代码的上下文关系:

<p><strong>我是粗体字,不是斜体字,因为我不在列表当中,所以这个规则对我不起作用</strong></p><ol><li><strong>我是斜体字。这是因为 strong 元素位于 li 元素内。</strong></li><li>我是正常的字体。</li></ol>

id 选择器以 "#" 来定义。

下面的两个 id 选择器,第一个可以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红色,第二个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绿色:

#red {color:red;}#green {color:green;}

下面的 HTML 代码中,id 属性为 red 的 p 元素显示为红色,而 id 属性为 green 的 p 元素显示为绿色。

<p id="red">这个段落是红色。</p><p id="green">这个段落是绿色。</p>

id 选择器和派生选择器

在现代布局中,id 选择器常常用于建立派生选择器。

#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上面的样式只会应用于出现在 id 是 sidebar 的元素内的段落。这个元素很可能是 div 或者是表格单元,尽管它也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其他块级元素。它甚至可以是一个内联元素,比如 <em></em> 或者 <span></span>,不过这样的用法是非法的,因为不可以在内联元素 <span> 中嵌入 <p>

单独的选择器

id 选择器即使不被用来创建派生选择器,它也可以独立发挥作用:

#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

根据这条规则,id 为 sidebar 的元素将拥有一个像素宽的黑色点状边框,同时其周围会有 10 个像素宽的内边距(padding,内部空白)。老版本的 Windows/IE 浏览器可能会忽略这条规则,除非你特别地定义这个选择器所属的元素:

div#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

在 CSS 中,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

.center {text-align: center}

在上面的例子中,所有拥有 center 类的 HTML 元素均为居中。

在下面的 HTML 代码中,h1 和 p 元素都有 center 类。这意味着两者都将遵守 ".center" 选择器中的规则。

<h1 class="center">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aligned</h1><p class="center">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aligned.</p>

注意:类名的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它无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和 id 一样,class 也可被用作派生选择器:

.fancy td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类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内部的表格单元都会以灰色背景显示橙色文字。(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一个 div)

元素也可以基于它们的类而被选择:

td.fancy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

在上面的例子中,类名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将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td class="fancy">

你可以将类 fancy 分配给任何一个表格元素任意多的次数。那些以 fancy 标注的单元格都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那些没有被分配名为 fancy 的类的单元格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还有一点值得注意,class 为 fancy 的段落也不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当然,任何其他被标注为 fancy 的元素也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这都是由于我们书写这条规则的方式,这个效果被限制于被标注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即使用 td 元素来选择 fancy 类)。

如何插入样式表

当读到一个样式表时,浏览器会根据它来格式化 HTML 文档。插入样式表的方法有三种:

外部样式表

当样式需要应用于很多页面时,外部样式表将是理想的选择。在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改变一个文件来改变整个站点的外观。每个页面使用 <link> 标签链接到样式表。<link> 标签在(文档的)头部:

<head><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mystyle.css" /></head>

浏览器会从文件 mystyle.css 中读到样式声明,并根据它来格式文档。

外部样式表可以在任何文本编辑器中进行编辑。文件不能包含任何的 html 标签。样式表应该以 .css 扩展名进行保存。下面是一个样式表文件的例子:

hr {color: sienna;}p {margin-left: 20px;}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不要在属性值与单位之间留有空格。假如你使用 “margin-left: 20 px” 而不是 “margin-left: 20px” ,它仅在 IE 6 中有效,但是在 Mozilla/Firefox 或 Netscape 中却无法正常工作。

内部样式表

当单个文档需要特殊的样式时,就应该使用内部样式表。你可以使用 <style> 标签在文档头部定义内部样式表,就像这样:

<head><style type="text/css">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style></head>

内联样式

由于要将表现和内容混杂在一起,内联样式会损失掉样式表的许多优势。请慎用这种方法,例如当样式仅需要在一个元素上应用一次时。

要使用内联样式,你需要在相关的标签内使用样式(style)属性。Style 属性可以包含任何 CSS 属性。本例展示如何改变段落的颜色和左外边距:

<p style="color: sienna; margin-left: 20px">This is a paragra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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