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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设计原则概述

       在软件面向对象的设计中,我们对于软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软件容易扩展,开发效率高、质量高,容易维护。这就要求在进行软件设计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原则来解决这些问题。在面向对象设计中,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是一设计原则为基础的,每个原则都蕴含一些面向对象设计的思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升一个软件结构的设计水平。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为支持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而诞生,这些原则蕴含在很多的设计模式中,它们是从许多设计方案中总结出的指导性原则。

       现在我们先大致了解一下这些设计原则:

       
设计原则名称定义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
开放—封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软件实体应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里氏转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所有引用基类对象的地方能够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 LoD)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CRP)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用一张图来简单看一下: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