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代码库 > 法律常见知识点梳理

法律常见知识点梳理

本文主要内容来自网络,自己只是做了内容整合的工作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Technorati 标签: 法律,常识

---------------------------------------------

本文主要内容来源自 知乎的两个链接,普通人应该知道哪些法律常识? 和 知道哪些法律上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将根据现行法律的各个方面来汇总一些普通人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的时候,更加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产生恐惧心理,在受到伤害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法学是一门专门的学问,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和时间才能有效掌握,

    法学注重严谨求实的思维方式和缜密的逻辑,有些时候,法学上的东西,很抽象,对逻辑性要求非常严格,在面对一些问题时,需要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法学知识,不仅指的国家机关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部门、地方规章,包括但不限于法理知识、法史知识等学科知识,对于普通人来说,大量的法理条文交给专业的律师去处理。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最后的底线,你守住了道德底线,就很难触犯法律。生活中不是所有问题都能靠法律来解决,多看看进入说法类的节目,留意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法律咨询一般费用很低,律师会给你意见。好律师确实很有用。

对政府,法无允许不可行,对民众,法无禁止皆可行。对政府,对公权力,应怀有不信任,即“有罪推定”,举证责任需要政府自证清白。对私人,在未被审判前应假设无罪,即无罪推定,举证责任在政府,公民无需自证清白,以保护私权。这是因为,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私权是多么的弱小,必须采取这种方式,才能很好地保护私权,防止公权力对私权的践踏。因此,刑事律师不是为嫌犯开脱,不是帮凶,而是在帮助弱势个体对抗强大的公权力,为当事人谋取更大的法律利益

下面分别就几个知识点的不同方面,进行简单的归纳汇总。

1. 总体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其中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她通过规定人民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几个部分: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通则、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

宪法是根本大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对于一般人而言,接触的最频繁的是 劳动合同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严重点也能有刑法。

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在14周岁以下,14~16周岁承担相对刑事责任,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14岁以下,不在刑法上负任何责任。

18岁就可以判死刑。

国家法律机构

常见的公检法,分布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他们合称为“政法机关”,党有一个专门的管,叫做“政法委书记”来管理“公检法”。

他们的关系如下图:

2. 拘留问题

行政拘留:一种行政处罚手段,一般是因为违法受到的惩罚,如果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说明他的事情已经被定性,有结论,拘留期满后就会被释放,释放后就没事了。有可能涉及到一些民事赔偿、缴纳罚款等等。

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为了确保违法者受到惩罚而采取的措施。如果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那么说明他的事情还处于被公安机关侦查、核实阶段,目前还没有结论,后果未知,有可能一直被关押,直至被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乃至被法院审判。

刑事拘留可由公安局决定,最多只能关押30天,

逮捕:只能由检察院、法院决定,最多可以关押7个月。

3. 消费问题

1. 关于网购“7天无理由退换”。

淘宝上就要求所有的店家都勾选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这个选择了,主要是因为去年修改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消费者反悔权的内容。具体法条如下:

《消法》第25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有些商家会在自己的页面上讲“我们不支持无理由退换,只是某宝强制我们勾选”,在这样的情况下,除了是法条里说的不宜退货的商品之外,你依然是可以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的”,理由如下:

《消法》第26条第2款第3款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这个和《合同法》里面格式条款(好像是第40条)的规定也是相一致的。事实上,格式条款不光在消费中适用,在所有合同(尤其是保险,金融理财产品等领域中,全都是格式条款!)中都是适用的,这一点,在后面讲民法的时候具体讲。

所以,如果店家说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我们就可以拿这一条来反驳啦。

2. 关于商家的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的话“三包”什么的就不说了,商家现在做的已经比较好了,大家也都很懂。我说一下惩罚性损害赔偿

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说,如果对方是恶意(就是明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还故意)的话,那么他承担的赔偿责任不仅限于你的实际损失。我国在《消法》和《食品安全法》里面都有规定:

《消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要注意的是,仅有欺诈行为的话,你就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的三倍,至少也是500元,当然,这个赔偿之外,你还可以要求商家再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如果商家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并且造成了你生命健康权的严重损害,那么,你可以要求实际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并且,赔偿了惩罚性赔偿之外,你也是可以获得本身的一般赔偿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你最多可以获得总共三倍的损失赔偿

类似的规定,在《食品安全法》中也有:

《食品安全法》第96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这里面讲得是价款十倍,并加上实际的损失。因为食品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所以这里的惩罚性赔偿更多。

3. 关于消费者受害找谁赔:

主要是《产品责任法》里面的产品缺陷(影响人身与财产权利的大问题)和产品瑕疵(小问题,没那么严重)问题。我拿到一件坏的商品,应该找卖给你东西的人就好了,他不能拒绝赔给你的,当然你也可以找生产者,如果你找得到的话。

4. 婚姻问题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结婚别只办婚礼不登记。

十四、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和约定财产

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出具体规定:

1.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个人所有财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约定财产,规定: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夫妻【买房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离婚后协议不成,一般会判归登记人所有,然后给予另一方补偿。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夫妻间的财产制度】,众所周知的是“共同共有制”,众所周不知的是,除此之外夫妻间可以约定使用“个人财产制”,或者“部分财产个人制”。

真的,如果你爱人有什么不良嗜好极度败家的话,就别跟他玩共同共有了,日子总还是要过的。

(参见《婚姻法》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骗婚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假离婚

也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在我国结婚离婚均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私生子

私生子在法律上的与婚生子完全一样(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孩子是无辜的…)。

我就是想说,结婚时调查清楚了,不然以后继承遗产的时候,本属于你亲生儿女的财产,肯定就要分给爱人与其他人的亲生儿女了(好绕啊~)

(参见《婚姻法》25:“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约彩礼

婚约彩礼,我国认为属于“附条件赠与”。

简而言之,给了一堆彩礼后她居然没嫁给你,你就有权要回来哈!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5. 强奸问题

男人强奸男人算伤害,别以为不算强奸罪就没事儿了。

女人强奸男人不算犯罪,但女人帮助男人强奸女人算强奸罪的帮助犯

女人以为男人会给自己好处然后发生了关系,结果男人没有给她好处,女人没法控告男人强奸

女人被强奸之后喜欢上了男人,男人依旧是强奸罪

还有就是经历了“校长案“们洗礼之后大家都知道一个事情:如是不满14岁,即使女方承诺,依旧按强奸算。lolicon颤抖吧,过了14,再嫩的loli都是法律上的妇女了。

对于不满14岁的小女孩,就算她同意了,就算她同意了,哪怕是她求你这么做,也不要发生关系,只要发生关系,就算犯罪。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对还有嫖宿幼女罪等等。

1、【保护好14到18岁的小男孩】。我国猥亵罪的对象只有妇女和儿童,儿童指14岁以下,但往往满14岁却未成年得小男孩并没法很好的保护自己。于是,要多加注意。

(参见《刑法》237:“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远离精神病和14岁以下的小孩】,这帮人是不受刑法处罚的,对,包括杀人。

精神病大家都知道,小孩这个没人想过吧呵呵,想想都觉得可怕。

不过也别指望利用你家小孩去杀别人,不然你就属于【教唆犯】了,按间接正犯处理。不罚他罚你!

(参见《刑法》17条,及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6. 财产继承问题

1、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着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着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3..要继承父母(子女、配偶或者其他被继承人)的房产,要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而要去过户前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房产的公证。目前没有遗产税,但是公证的费用不低。

4..有遗嘱的情况下,仍要办理继承公证,区别在于有遗嘱是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

5. 夫妻婚后买的房,不管产权证上是否有双方的名字,只要没做夫妻财产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在婚姻期间继承得来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和遗赠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外。

7. .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这点真的特别提醒,很多孙子(不是骂人的)都以为自己是理所当然的毫无争议的继承人。

8.、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登记在你名下的就是你的,登记在你爱人名下以及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都归共同所有。

哈哈,干脆让妈妈买房登记到爱人名下好了,显得我超爱ta有木有,最后还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简直财产和人情两面赚~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9、【双方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分割时按支付比例划分。

(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7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劳动合同类

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2010年10月28号经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社会保险法》规定:要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内,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明确需要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要求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在统筹城乡方面,《社会保险法》将新农保制度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调制范围,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企业职工一样,依照该法参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强调 被征地农民到用人单位就业时,应该参加全部五项社会保险。未就业的,转为城镇居民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保留农村居民身份的,可以参加新农保和新农合。

你主动与企业解约,虽然有法律规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没有规定如果你不遵守,如何惩罚;

2. 企业与你解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给予赔偿;

3. 赔偿金分成几种情况

1)试用期无需赔偿,企业只需举证你如何不符合要求,若无法举证,你依然可以要求继续履约或商议赔偿;

2)开出的赔偿金额度,半年内赔半个月工资,半年到一年赔1个月工资,之后每工作一年赔一个月工资,赔偿金是你在这家公司之前的平均收入,赔偿金直接为税后金额,即无需纳税;

3)最狠的是履约两字,举个例子,一个55岁男士,在公司工作15年了,取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要开除,不是赔偿15个月工资,最高可以被要求将退休前的这5年工资,履约支付给这位男士。

4. 保密协议和竟业禁止协议,需要明确标注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相应钱款金额和支付方式,否则无效。(很多人力是法盲啊据说)

5、未签劳动合同:实名反对前面有人所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一直要求双倍工资至劳动者离职。我在评论区给他留言指出错误,居然把我留言都删了,太过分!哦 扯远了,绕回来。没有签劳动合同,请保留好工作证,餐票,评先评优等一切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直至满一年,即一共赔你11个月双倍工资,超出一年只是视为与你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其实这个没什么实际效益;

6、每周未休息2天或上班超过40小时,加班工资:周六、日 双倍,法定节假日比如五一十一等,三倍工资,货真价实;

7、单位无故辞退,经济补偿金,工作几年算几月,计算标准为月平均工资,超6个月算1年,未满6个月算半年;

8、未购买社保:你只能在职期间与公司协商要求其缴纳,否则你去劳动部门告发,劳动部门可以对其罚款。真闹到法院,法院对这一块是不予处理的。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根据案件性质和金额大小来决定。

8. 合同问题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领域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

根据《合同法》第128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4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

(1)协商和解;

(2)调解;

(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贡献一条很实际也很重要的:任何时候签合同之前都要先仔细看清合同。

看到很多人在签署重要合同——比如购房合同、投资合同、信用卡合同、保险合同、劳动合同等的时候,要么是怕麻烦,要么是出于对“银行”“保险公司”“大公司”的信任,根本不看合同是什么内容就大笔一挥签字了,直到最后被索赔才叫屈:“怎么还有这么一条?怎么还能有这么一条?”那时候什么都晚了。

要知道无论是多大,多知名的公司都是想榨干你身上的每一分钱的(参见这条新闻: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0514/20/361055_27607597.shtml )。签署合同者有义务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这其中的义务包括阅读并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注解等一切信息,对合同中不确定或者持不同意见的条款应提出商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拒绝签字。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亲兄弟明算账,相信人不如相信合同。有凭有据。

合同法中的相关概念

1、加害给付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不能都选。

例: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2、风险

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例:交房后你取得房屋钥匙,房产证还没办,此时房屋因地震损毁,你仍需承担房款。

3、赠与之任意撤销权

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例: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4、借款合同之实践性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

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

5、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

6、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除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7、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被卖掉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例: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

很多人遇到租房租一半,中介说房子要卖了让搬出去,然后承租人就乖乖搬出去了的例子。可是,买卖不破租赁啊!!!!!!!租期内,如果你租的房子被卖了,你是不用搬出去的!!!!!!!只不过你和原来房主的租赁关系自动转成了你和新房主的租赁关系,如果他叫你搬出去,你就叫他赔啊!!!!!!!!!(这里说的是违约责任,按照违约金或者损失来赔就好)

这一点小伙伴们真的要注意啊!!!!!!!!也麻烦看到的小伙伴留神着告诉你们准备租房的、被骗过的、不知道的小伙伴啊!!!!!!!!!!打击黑中介从普法做起啊!!!!!!!!!!(我真是要狂暴了……话说是不是没办法把字体变成红色,我好想强调一万遍!)

《合同法》第229条

8、表见代理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移动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移动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移动客服,宣称不是移动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移动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移动。

9.作为民间借贷中的出借方,建议要求借入方手书“借条”和“收条”,“借条”用以证明法律关系,“收条”用以证明款项实际出借,且款项从出借方银行转账至借入方银行账户。

10、【定金】一般是合同标的额的20%及以下,别随随便便合同上写定金是多少就给多少啊,有的明显是骗你的。赔偿的时侯按违约金赔还是按定金赔也是要算一下的,这俩不能一起赔

11、签所有文件时都要【仔细阅读文件】。当然像商业合同那种肯定是会仔细看的,我指的是平时普通的小合同/协议。经常是对方跟你说的好好的,然后就拿来个文件让你签,等过了一段时间,出问题了,文件一拿来,发现各种对你不利对方当时又没有说的细节。

12、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13、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哦;

14、借人高息的,在给人借款同时,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来再拿嘛 何必急于一时呢;

15、借人高息的,借条上千万不要不好意思写上利息哦,君知道,月息2.4分及以下都是可以支持的,写多了,大不了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可系,如果你不写,对方法庭上不认可有利息,你就亏大发了哦,法院很有可能无证据不支持利息呢;

16、关于诉讼时效,我看了下其他人答案,明显没有实践经验哦。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哦,这样,你的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什么?那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没关系,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不还?不还直接法院见,没关系,法院会认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对方突然找不到人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哦。

16.关于租的房子里家具坏了谁来修:应该是中介或者房主修啊!!!!!(当然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我就放一下具体法条哈:

《合同法》第221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以及《合同法》第218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两个条款在黑中介扣押金的时候也可以用啊!!当然,出租人负担修理费的前提是,你要正常使用,拿灯管当星球大战里的光剑打着玩的话弄坏了是你自己修的……

9. 交通事务问题

1、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你得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2、如果撞伤了对方,自己需要承担责任,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记住,交警让你预付医药费什么的,推说自己最近买股票亏钱了,没有钱,不要垫付,让找保险公司。作为法官,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子一般会调解,但调解便有利益让步,调解方案出来往往损害的是之前垫付了医药费方车主利益,便宜了保险公司,我很痛心却无能为力。记住,如果购买了保险,对方损失不大,你是除了鉴定费与诉讼法无需多出一分钱的;

3、作为事故受损方,事故发生后走到诉讼阶段,如果伤残严重,不着急用钱,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可以不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因为,因为,保险公司至少会在有可能判决赔偿的数目上打折10%以上。但如果本来标的不大,还是建议接受调解吧,早点拿钱,少走程序;

4、在事故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包括交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等一切;

5、众所周知,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镇,或者在城镇务工,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务工地在发达地区,只是回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按照务工地城镇标准起诉残疾赔偿金,那又是一大比银子。

10. 担保问题

担保在《担保法》里面主要规定了五种,分别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以及定金。其中,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就是如果债务人不还,那你就要换),抵押、质押和留置是担保物权,在《物权法》里面也有规定。

1. 各种担保的清偿顺序是:留置→登记过的抵押→质押→没登记的抵押

(千万不要以为只有房子可以抵押,动产也是可以抵押的,尤其是工厂的设备啊、原材料啊什么的,去办理抵押登记是很普遍的)

具体法条是在《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里面,如下:

《担保法》解释第79条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担保法》第43条第2款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法条比较容易懂,内容也说的比较明确,就不再赘述了。

2. 不要随便给别人的债务做保证

这个问题另一个答主也已经讲过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果你给别人的债务进行了保证,而签保证合同是时候你没有讲清楚保证范围是什么,那么你这个保证就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说如果债务人不还债,你就要替他还债(当然,还完之后你是可以要他还给你的),具体法条如下:

《担保法》第19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有多个连带责任保证人,那么,他们对债务清偿的情况是,债权人叫谁还谁就得还,叫还多少就得换多少,但是还完了之后,这个冤大头有内部求偿权。具体如下:

《担保法》解释第20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最后,如果一个债务上面既有担保物权又有保证,那么,债权人选择哪种方式都是可以的,如下:

《担保法》解释第28条第1款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11. 诉讼问题

诉讼时效:

1、 诉讼时效

通常的民事诉讼时效两年,但下列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很多人(包括法学新生)把诉讼时效理解为,某个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不用还了。这是错误的。

如果债务经过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即债权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起诉,债务人如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仍需归还借款。债权并不以诉讼时效消灭而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

2、除斥期间

一般为1年,也有三个月的。

经过除斥期间,消灭的为原权利,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这个就比较狠了,即权利本身没有了。如合同的撤销权,在得知合同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诉讼或仲裁条款

看过不少合同,在争议条款里面写上“如发生争议,可向XX法院起诉,也可以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种条款无效,只能选择其一。

4、举证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彭宇案最大的问题,就是违反举证原则。

5.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6.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是很多人决定打官司前的第一道坎,如果你手中的证据确实充分,其实大可不必担心。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而律师费用作为你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7. 证据种类

《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有证据意识,凡重要事项注意保存证据,特别是书面证据;

有程序意识,是自己的义务要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每个步骤,相应的,可以注意到对方是否遵守了程序。

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和一切你觉的可能出问题的时候,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非法获得的证据效力低,但有总比没有强。

谁主张,谁举证,物证重于人证。

程序正义比结果正义更重要,如果为了某个案件扰乱了程序,那不管这个案件的结果如何,都会对后续类似案件起到一个参照作用,影响深远。

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培根:《论司法》,《培根论说文集》,第193页。

8、需要你觉得有可能侵害到你利益的时候,打电话要随手【录音】,包括处理争议解决纠纷甚至受人威胁遭遇勒索之类的任何事情。

比如一人电话同意给你赔偿两千块钱,见了面就改口说明明说好的是一千,你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告诉他,老子有录音为证。

这种证据起诉时是可以采用的,不属于非法证据,虽然证明力不高,不过总比没有强吧。

(参见《民事诉讼法》63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9. 民事案件不一定非要请律师不可,自己来也可以。

10. 起诉不是带着证件冲到法院就可以了,要有起诉状的。

11. 如果碰到开发商/销售商等等侵犯多人权益的事情,不是说别人起诉,你就可以啥都不干等着拿赔偿就好,你也要起诉的。

12、民事案件起诉时,要适当的拒绝律师【提高诉讼标的】。现在律师都是按你的诉讼标的收费百分之多少的,而且无论输赢你都得给他。

有些坏律师真的会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骗你说提高诉讼标的会有什么什么样的好处(也不完全是假的),然后如果最后案子打输了,只有你一人赔。

(参见中国律师网:“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的比例计费。”)

12. 民法

物权法

1、所有权转移

民法上的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例:买房的时候没有登记,你已经住进去了,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

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例:买车时,没有办理车辆登记,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此时车辆归你所有,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

以上延伸出一个问题:丢弃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不能。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

2、善意取得

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

例:你老公(老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你的房子(车子)给不知情的路人甲,路人甲支付了合理价钱,房子已经过户给他(车子交给他开),此时路人甲取得房子(车子)的所有权,你无法追回。

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3、房地一体

在办理土地抵押时,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视为一并抵押。但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拍卖时,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

建筑物抵押亦然。

4、名誉权

名誉权即公民获得社会正当评价的权利。如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5、隐私权

隐私权即公民对其私人特定的信息有不被他人知晓的权利。仍然以小偷为例,公布其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在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衡量上,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

13. 刑法

1、 共同犯罪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是扩大刑法打击面的一种规定。被确定为共犯的人与实行者同罪。

如甲和乙共谋抢劫,中途甲肚子痛离开,乙单独抢丙成功。此时,甲虽然没有实施抢的行为,但是会和乙一样承担抢劫罪的责任。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谱。

2、 死缓

很多人不理解死缓是什么,说xxx被判死缓。实际上,死缓不是刑罚,而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对死缓正确的理解是:XXX被判死刑,但是缓期执行。

3、 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醉酒分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被定型为精神疾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故意引发病理性醉酒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 转化型抢劫

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划了两刀,被抓。入室盗窃除非数额巨大,不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为这两刀,从入室盗窃变入户抢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你说你都走上这条路了,花点时间翻翻刑法又不会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会死。

5、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这个要说到那个著名的问题了:女朋友问,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你如果懂点刑法,必须先救你妈。在法律上,你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两个都要救。所以各位妹子,你们领了证再来问这个问题才有意义。

同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

6、 关于骗奸

有控制辨识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存在因上当受骗而被强奸的情形。所以被骗着睡了就不要瞎嚷嚷了。

普通人在上下属关系被胁迫“潜规则”的,不成立强奸。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军嫂。

7、 偷自己的东西

如果在小偷手中偷回,是不构成犯罪的。偷回自己的东西属于私力救济。

但是如果小偷偷走之后已经转手第三人,第三人已经取得并占有,你再去偷,涉嫌盗窃罪。

8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最重要的原则:假如法律没有规定某种行为为为犯罪 ,公民有该行为,则不定罪。)

9、 不要犯【绑架罪】!这是我国目前刑法中规定的法定刑最高的一个罪!对,高过故意杀人!!所以!!拜托不要驱使着你的好奇心以任何方式尝试!!

(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是三年起。绑架罪情节较轻的是5年起。具体参加《刑法》)

如果你因为一时冲动犯了罪,一定要尽一切可能挽回,自首也好,抢救被害者也好,只要不像药家鑫那样子闹得那么大,这些行为都会减刑的。

14. 其他罪行

1. 【持有假币罪】事实上,持有数额达到4000元时才予处罚。

2.、去别人家做客,主人赶你走,你就走!别赖着!不然算【非法侵入住宅】我会骗你?倒是不严重…同理你也可以赶别人走哈哈~你的地盘你做主~

3、【相约自杀】你俩都死了也就算了。明明说好一起喝药,她喝了你突然反悔了……卧槽你赶紧报警救她啊!看着她唯美的倒下你就是故意杀人罪啊!!

4、说个冷门的,【紧急避险】这个不适用于对人身的侵害。可以使用的情况是,一天你在路上走,突然跑出来个人追杀你,你为了躲避追杀,就可以打破旁边房屋的玻璃跳进去躲着!嗯,这个时候就不计较你非法侵入住宅了。

5、我知道你们都听说过【正当防卫】,但是所谓的正当防卫,并不是他打我一下,你就给他打死了【此为防卫过当】。也不是你为了捅他一刀而故意先引诱他捅你一刀【此为挑拨防卫】。也不是你觉得他马上就要捅你了结果人家都没出手你就先给他捅死了【此为假想防卫】。

总而言之,正当防卫真的只有你处于紧急情况下,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能使用的。

有人抢你钱,在你还可控制的范围内,你可以在抢劫结束之后进行事后补救,比如你是出租车司机,有人抢你钱后,你可以开车堵他,不过别往死里撞

对于杀人,抢劫,强健,绑架和其他恶性事件,法律说了,打死也没事儿……这让我想起了之前有人问如果遇到砸日系车主的情况,我能一脚油门踩出去么,撞死人需不需要负责人,我个人觉得那个情况已经类似打砸抢类犯罪转化的故意杀人,如果生命遭受到威胁,应该是可以的,但你最好朝着最张牙舞爪的那个撞

走在大街上,你看见有人瞅你的眼神不对,你一拳将其打翻在地,那不算正当防卫。

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出了问题算故意杀人。

6、心血来潮写个文章之类的,想保护你的【著作权】,就一定要注明【禁止转载】,或者【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之类的!虽然说你的著作权不用申明,是你文章写成就自动带有的,但架不住总有一些不懂法的到处乱来!就当他们不懂事,提醒他们一下吧!

7、广大女性同胞们,你要被搜身的时候,一定是要【女性】搜你!别跟我说大夫检查身体,那不算搜身!过安检也不算搜身!(不过现在安检好像也都挺注意这个的)要是有人来搜查你家里,就一定要再有一个人陪你一起!嗯哼这也是你的权利~

8、【受贿罪】,这个是身份犯,也就是说你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话,想犯这个罪都没机会呵呵。安心的收人钱吧哈哈!家工作人员,指的是国际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等……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以及,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也就是说,作为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人或近亲属,如果收钱就有可能成立该罪。

9、【吸毒】【嫖娼】这类的,都属于违法不犯罪行为

处罚的是周边行为,像持有毒品啊,贩卖毒品啊,组织容留卖淫啊之类的~

10、还款还一半一定要让对方写【收据】!

哪怕是关系特别好的朋友。不然他说你一点没还你就真的是一点没还了。

欠条就不用说了吧,大家都知道。

11、如果哪天你真的不小心犯罪了,一定要首先要求你的【律师】到场,不要轻易的把事情告诉他人(当然你要是懂法就随意了),有些时候对错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你的某一句话就可能是决定性的。

12、不是你的钱/物,千万不要拿。包括路上捡的、货车上掉下来的、取款机失误多给你的、银行卡失误多划给你的。

就记得别占便宜就好了。像这类都属于【遗失物】,你拿到手就算占有,别人问你要的时候你不还或者用了花了没法还,就是“非法占有”了。嗯对你拿了多久都还是别人的,一旦主人来要,就必须还。与其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何不主动交给警察叔叔呢~

同理,地里挖出来的也要上交,属于【埋藏物】,统统国家所有你就不要妄想了真的。

(参见《物权法》109:“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111:“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12:“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113:“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13、如果身边有人有犯罪的想法,千万要加以劝阻不管是不是真心的。否则一旦他真的去实施了,你基本就是【共犯】了,and我国还有一个罪名叫做【传授犯罪方法罪】,就是你明知道那人要去犯罪,你还要以各种方式教他具体要怎么怎么操作之类的。

(参见《刑法》25、29、295条)

14、家人犯法,你给他揪到派出所去,也算他【自首】,可以减刑的。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15、【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曾经听说过有人在高速上骑自行车的也是醉了。

你在高速上溜达汽车给你撞了,他不用负刑事法律责任的。

(理由是没有可期待性,阻却违法)

16、去饭店可以【自带酒水】~~~

(参见新修订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明确将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的单方强制规定,划定为“内容无效”的违法行为。)

17、【保险和自杀】,被保险人是自杀的情况两年之内自杀的不予赔偿。

所以想以自杀形式为儿女取得财产的可能同志们,记得要提前两年投保哈!(谢@机智小屎花 确认。)

法律常见知识点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