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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余额”账户为何从来不曾零
一、什么是零余额账户?其作用如何?
零余额帐户指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办理预算资金支付清算的账户。零余额帐户日终在与设在中央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后结余为零。
从零余额账户的概念来看,它是办理预算资金支付清算的账户。而就零余额账户的运作过程来看,它是一个过渡性账户。当符合预算规定的商品或劳务政府购买活动已经发生或完成时,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预算单位向零余额账户发出支付指令,零余额账户在向商品或劳务供应商支付后,于日终前向国库单一账户申请清算,由国库单一账户将资金支付到零余额账户。可见,零余额账户的实质是过渡性支付清算账户。
从财政集中支付的目的来看,零余额账户作为过渡性支付清算账户,其核心是零余额,即账户日终余额必须始终保持为零,以此保证国库单一账户对预算资金的集中管理,体现国库单一账户对支付的集中控制。正是由于这一性质,世界各国把这一账户称为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
(一)零余额账户是连接国库单一账户与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账户的纽带,代理国库单一账户对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支付。
(二)零余额账户是实现对预算资金最终付款控制的必要的技术手段。零余额账户的零余额特性,使得所有预算资金得以集中控制在国库单一账户,从而克服传统的因分散、重复设置账户而导致的预算资金大量滞留于预算单位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弊端。
(三)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原有的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都将被取消,而零余额账户可以作为这些传统账户的替代,一方面兼顾预算单位的传统支付习惯,使预算单位可以依据预算管理权限向零余额账户发出支付指令,履行支付义务,保证为执行预算而采购商品或劳务时做出的支付承诺按时兑现;另一方面也能够体现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中,保持预算管理体制赋予预算单位的管理权限及其会计主体地位不变的改革要求。
二、零余额账户不为零的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常发生零余额账户日终结余不为零的情况,甚至长期保持不为零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是预算单位在申请支付时(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对收款人的户名或账号没有核实准确,填写有误或简化不当;或因预支款项、商品折让而发生的资金退回;或财政部门发现预算单位支付不符规定,预算单位支出科目有误等原因导致资金退回到零余额账户,而在现有的清算方式下,不能及时将资金退回到国库,从而使资金滞留在零余额账户上。
三、我们目前是如何办理资金退回业务的,其弊端何在
资金退回业务是指代理银行已办理支付且人民银行已清算的资金因各种原因退回金库的业务。在实际工作中,对上述的情况发生的资金退回事项(俗称“退票”)我们是如下办理的:
先由代理银行将退票单据传送至支付中心,支付中心通知预算单位进行核实。是直接支付的,预算单位重新在同一份申请书中以“负数”填写错误的申请信息同时用“正数”填写正确的信息,支付中心再手工按正确的申请重新签发支付令。若是授权支付,预算单位重新签发正确的支付令,交给支付中心传到代理银行。
此种作法的弊端主要是:
(一)资金没有退回国库,仍滞留在零余额账户上,导致零余额账户不为零,留下资金安全隐患。
(二)预算单位及支付中心手工重新签发支付令,不在账务中予以反映,不能真实的反映资金支付情况。
(三)不合规的支出或错用科目等不能得纠正。
四、我们应如何处理资金退回业务
防范化解资金风险,规范处理资金退回业务目前已成为当务之急。我们认为应如下办理此项业务。
在代理银行未支付前发现错误的,作“退票”处理;已支付无论资金清算与否,均按如下方式进行办理。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退回
在直接支付方式下,因收款人户名或账号错误而发生资金退回的,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代理银行收到退回的款项时,填写《退款通知书》交支付中心记账,并资金退回信息录入并传送支付中心。
2、支付中心在收到代理行的《退款通知书》后,登记并生成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金额为负数,同时开具《直接支付清算通知单》经签章后传送人行。
3、代理行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将资金退回金库,填制《申请退回凭证》,资金退回后,向预算单位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金额为负数),向支付中心报送《财政直接支付日报表》。
4、支付中心依据《退款通知书》和《财政直接支付日报表》,核对无误后,恢复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
(二)授权支付的资金退回
预算单位采用授权支付发生资金退回的,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根据资金退回的不同情况,分别填写《退款通知书》。
(1)采用转账结算方式,因收款人户名或账号填写错误而退回的,代理银行在收到退款时,填写《退款通知书》,将第一联交预算单位,并将退款信息传送支付中心。
(2)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因违规提现或其他原因将资金退回代理银行的,预算单位应将现金缴存代理银行,并填写《退款通知书》,代理银行签章后将第一联退预算单位,并将退回信息传送支付中心。
2、支付中心在收到代理银行传递资金退回的信息后,经确认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冲减信息。
3、代理银行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将资金退回金库,填写《申请退款凭证》。资金退回后恢复预算单位授权额度。
4、支付中心收到代理银行的《财政授权支付日报表》核对无误后,恢复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用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