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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村民放羊时手被炸伤 法庭司法所联手调解

  一起纠纷在多方努力下得以化解。

  62岁的吕,是静乐县农民。

  吕家境贫困,一人生活,且有一些智障。今年5月,吕在给阳曲县大盂镇村民刘放羊时右手不慎被炸伤,右腿也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刘很快将吕送到省城医院进行救治。一个多月的治疗,刘花去约7万元的医疗费用。吕痊愈出院,并继续住在刘家中。由于吕年轻时不慎没了左手,这次右手又受了重伤。失去双手的吕不仅不能给刘放羊,还需要刘家人照顾。一个多月过去后,吕和刘均心生不快,有了矛盾。

  吕认为给刘放羊发生人身伤害,理应由刘负责。刘则认为吕也有责任,况且已经为其花去了不少治疗费用。刘觉得,吕不能继续住在自己家中。吕的亲戚将此事告到当地镇政府及大盂人民法庭,要求给吕一定的生活依靠。

  7月8日下午,大盂法庭与大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刘家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人身损害赔偿网络pos机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赔偿计算标准。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为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化解双方心头的隔阂。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刘为吕安装左臂假肢,并负责为吕办理有关入住敬老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