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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柏匡丞:悦享音乐,只在互联
在传统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有盗版、监管、付费习惯等问题,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数字音乐收费是必然的趋势,但不是由谁说了算,最终还是经过市场博弈才能定论。
移动互联网对于音乐用户来说,其实并不陌生,早在多年前,各种移动设备还无法纳入视频等更高级的模块之前,美妙的音符早已够躺进那个小小的盒子里,将艺术的灵魂传递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更别提移动互联网大行其道的今天,然而音乐产品却一直受到盈利模式的巨大困扰,始终不得其法。目前,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带给很多行业巨大的想象空间,据统计,数字音乐来自移动的流量接近一半,其中多米音乐高达到90%左右,其他音乐产品公司也纷纷瞄准这一新市场,期待从中走出新的商机。
移动性与音乐有着天生的契合度。纵观现在主流的音乐渠道,苹果应用商店iTunes,最初也是从iPod的iTunes中发展而来,而iPod正是人们移动听歌需求的演进;近50%的流量来自于移动;付费收入中大部分收入来自于手机音乐付费。中国特殊的市场环境让移动的优势表现更加明显,当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音乐公司希望找到广告以外的移动盈利模式时,中国电信运营商的彩铃业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许多唱片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
音乐作为一款有价值的产品,本身难以获取收入,只能通过广告和极小部分增值服务获取收入。以前可以通过购买磁带、CD为音乐产品埋单,而如今却没有找到可替代的实体收费方式。音乐人可获取收入的唯一方式是收取版权费,却面临着盗版横行的问题。去年,整个唱片业的收入只占到了2亿元,但盗版却高达18亿元。退一步说,即使没有盗版,互联网本就不多的广告收入也难以让音乐市场的蛋糕更大。
因此,在未来的音乐道路上,要逐渐为消费者建立起良好的版权意识,同时不断的挖掘新的增值服务,打通各种终端,尽全力满足客户的各类需求,或许,未来的音乐能在移动互联网的大潮中,翻出不一样的巨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