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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一)如何衡量软件设计的质量
内聚度:
表示一个应用程序的单个单元所负责的任务数量和多样性。内聚与单个类或者单个方法单元相关。(好的软件设计应该做到高内聚。)
耦合度:
耦合度表示类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低耦合是指尽量使用抽象耦合,少用具体耦合。
设计原则名称 | 设计原则简介 | 重要性 |
单一职责原则 | 的职责要单一,不能将太多的职责放在一个类中。 | ★★★★☆ |
开闭原则 | 软件实体对扩展是开放的,但对修改是关闭的,即在不修改一个软件实体的基础上去扩展其功能。 | ★★★★★ |
历史替换原则 | 在软件系统中,一个可以接受基类对象的地方必然可以接受一个子类对象。 | ★★★★☆ |
依赖倒转原则 | 要针对抽象层编程,而不要针对具体类编程。 | ★★★★★ |
接口隔离原则 | 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来取代一个统一的接口。 | ★★☆☆☆ |
组合/聚合复用原则 | 在系统中应该尽量多使用组合和聚合关联关系,尽量少使用甚至不使用继承关系。 | ★★★★☆ |
迪米特法则 | 一个软件实体对其他实体的引用越少越好,或者说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而是通过引入一个第三者发生间接交互。 | ★★★☆☆ |
一)单一职责(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永远不要让一个类存在多个改变的理由。一个类只应该做和一个任务相关的业务,不应该把过多的业务放在一个类中完成。
二)开闭原则(Open-Close Principle,简称OCP):
是指一个软件实体(类、模块、方法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开闭原则是设计原则的核心原则。
三)里氏替换原则(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子类应该能够完全替换任何父类能够出现的地方,并且经过替换后,不会让调用父类的客户程序从行为上有任何改变。
四)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简称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也就是面向抽象编程,不要面向具体编程
五)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ion Reuse Principle,CARP):
是指要尽量使用组合/聚合实现代码复用,少用继承来达到复用目的。
六)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简称ISP):
是指客户不应该依赖它们用不到的方法,只给每个客户它所需要的接口。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强迫用户去依赖那些他们不使用的接口。也就是使用专门的接口,比用一个统一的接口好
七)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简称LOD):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不要与陌生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