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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工厂

原文链接 http://www.cnblogs.com/anlyren/archive/2008/01/25/simple_Factory_Pattern.html

引入:
我们在编程的时候,每当"new"一个对象之后,这个对象就依赖于这个类了。如果在后期的维护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需要修改一下这个类,则唯一的做法就是打开源代码,进行修改,修改所有与这个对象有关的操作。这对我们是非常不利的。
问题出来了:对象不能应对“具体实例化类型”的变化
解决思路:套用一下李建忠李老师的话,封装变化点,哪里变化,封装哪里。在这个例子中,要实例化的类变了,就将实例化这个操作封装起来,我们可以把"new"这个操作移交一个具体的类,由它去负责根据我们的条件创建具体类的实例,也就是下面要说的“简单工厂模式”。

定义:
专门定义一个类来负责创建其他类的实例,被创建的实例通常都具有共同的父类或接口。简单工厂模式又称为静态工厂方法(Static Factory Method)模式,属于类的创建型模式,通常根据一个条件(参数)来返回不同的类的实例。

意图:
提供一个类,由它负责根据一定的条件创建某一具体类的实例

参与者:

 

    • 工厂角色(Creator)
      是简单工厂模式的核心,它负责实现创建所有具体产品类的实例。工厂类可以被外界直接调用,创建所需的产品对象。
    • 抽象产品角色(Product)
      是所有具体产品角色的父类,它负责描述所有实例所共有的公共接口。
    • 具体产品角色(Concrete Product)
      继承自抽象产品角色,一般为多个,是简单工厂模式的创建目标。工厂类返回的都是该角色的某一具体产品。

 

优点:

 

  • 简单工厂模式能够根据外界给定的信息,决定究竟应该创建哪个具体类的对象。通过它,外界可以从直接创建具体产品对  象的尴尬局面中摆脱出来。
  • 外界与具体类隔离开来,偶合性低。
  • 明确区分了各自的职责和权力,有利于整个软件体系结构的优化。

 

缺点:

 

  • 工厂类集中了所有实例的创建逻辑,容易违反GRASPR的高内聚的责任分配原则 
  • 虽然简单工厂模式能够适应一定的变化,但是它所能解决的问题是远远有限的。它所能创建的类只能是事先教考虑到的,如果需要添加新的类,则就需要改变工厂类了。(这个问题在下一个工厂方法模式将得到很好的解决)

 

应用情景

 

  • 工厂类负责创建的对象比较少 
  • 客户只知道传入了工厂类的参数,对于始何创建对象(逻辑)不关心 

练习代码

 

简单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