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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为什么而活?
人,无论如何首先都要立足于使自己活着。客观上,人们也都是竭尽全力地想要使自己不仅活着而且活得更好、更有意义和价值。那么在活着的前提下,区分人生境界、人生价值和意义的不同层面的标准有哪些呢?
1、为基本的生存而活
这类人要么由于极端的愚昧和无能,要么由于自身处在极端的环境(如病残、受社会动荡因素的冲击、灾难、环境恶劣等),他首先只能为解决最起码的生存,也就是只以解决基本温饱为最高标准来维持生命,为最低限度下的存在而生活着。
2、为本能而活
这类人的人生毫无目标和计划,也没有原则和是非。他们之所以有所行动,绝非出自智慧和经验,也绝非出自利益与信念,而仅仅是一种不自觉的本能的冲动和需求。简单说来,就仅只是为了满足纯生理的吃喝拉撒之类的最简单最直观的需求,一旦这些本能需求得到满足,他们就没有其它目的和动机去作什么行动了。这种人既无独立意志,也无自觉精神,往往显得极端弱智和低能。
3、为追求物质利益而活
当人们初步摆脱了生存的极端贫弱状态和危机状态,他们就开始提升自己的生存标准:追求物质生活的丰富和充裕。在这个境界内,人活着的唯一的、最高的也是全部的目的,就是对物质的创造和对财富的占有。他的全部精神的满足、全部希望的寄托都在一定的物质形式和物质规模上。停留在这个层面的人,在追求物质上往往有着极高的热情、极大的创造精神和极强的物质占有欲。这类人把生命的全部价值视为物的价值,他们把物看成比生命还珍贵的东西,是真正的视物不见人的典型人生。其显著特征是为物而生、为物而喜、为物而悲、为物而死。除了物,他们再也体验不到生命的其他意义和乐趣。物不仅成了衡量他对自己生命价值的评价的依据,更成了他处理自己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等开展相互关系的价值标准。在他们看来,人间没有是非、没有美丑、没有正邪,只有利益,只有以物质财富为代表的关系和利益才是衡量一切的最高价值。因此,利益关系是他们至高无上的生存准则、信念和依据,也是他们生命的全部价值和意义。人在这里激发出了对物质利益的贪得无厌,同时在这里滋长了对自己人性和心灵的极端藐视甚至是排斥。
4、为兴趣而活
这类人活着也没有什么自由的精神和坚定的方向,他们全凭儿时养成的兴趣或偶尔形成的某种兴趣来决定自己的行动方向、方式和手段,来决定自己生存的价值取求。他们的人生随兴趣的改变而改变,随爱好的偏嗜而坚持。他们无所谓道德,也无所谓信仰,他们的最高道德原则和最高信仰追求就是竭尽所能地去为满足自己的爱好而生存和奋斗。当他们的兴趣与时代发展的需要合拍时,他们会不计辛劳地从事对人类的发展有益的一切工作,而当他们的兴趣与人类的命运相违时,他们也还是会不顾一切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事,不管这些事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伤害。他们的兴趣成了他们生存意志的主宰,成了他们评判一切是非的标准,也成了他们树立人生观、价值观的依据。
5、为爱欲(情感与欲望)而活
这类人把对自己的爱欲的放纵和满足视为人生最根本的意义。他们为爱欲而生,也为爱欲而死,使自己成了爱欲的工具和奴隶。这种人陷入深深的情爱情绪里不能自拔。他们既不会考虑自己生命的道德意义和社会意义,也不会考虑自己对生命的现实利益和价值,只按自己的爱恨情仇来确立自己奋斗的人生目标和生存方式,或者是为了对爱的对象付出和占有,或者是为了对恨的对象泄愤复仇,总之,他们一心一意地、刻意地强求自己活在这种极端的情仇爱恨里。这个情仇爱恨的情绪成了他生命精神的全部支撑。一旦这种情感消亡,或者情爱的对象消失,他们生存的意志就会彻底坍塌,整个人的精神大厦就会崩溃,他们就会丧失一切斗志和激情。这种为爱恨情仇而活着的人往往显得很执着,同时也往往显得很偏激和狭隘。他们既不会允许任何人亵渎他们的爱,也绝不允许任何人轻视他们的恨。他们活着的全部努力,就是为着一偿爱恨情仇之愿,除此之外,一切都漠不关心,一切都无所谓,一切也都可以毫不计较。
6、为刺激而活
这种人既不是麻木不仁者,也不是弱智低能者,更不是一无所愿者,但是,他们也说不上是具有理想信念者。他们定位自己的人生目标,是以对某种特定心理需求的刺激感和满足感为基础的。他们既不想让自己太平庸、太卑俗,也不想让自己因为信仰和使命感而活得太累、太沉重。所以,他们为自己设定了超越平常人和平常事的心理价值取求,那就是一味地寻求某种超常的物质刺激与精神刺激。为了这种刺激的满足,他们可以冒一切险,付出一切代价,甚至越是涉及到生死体验的刺激,越能使他感到兴奋和快慰。他们对于冒险不知疲倦,至于这种冒险是否具有科学和文化的价值,是否具有道德和伦理的意义则全然不顾,也不会在乎他人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看法和评价。这类人活着的全部乐趣就在于创造悬念、迎接风险、接受挑战和考验,越是他人不敢想象的刺激,就越能激起他们的斗志和热情。
7、为尊严而活
这类人理解的人生的全部意义都是从自我对生命意义的体验出发的。他们对自我的荣誉和尊严看得最重,绝不容忍任何人,甚至也不允许自己对自己的人格体验有一丝的玷污和侮辱。他们活着的所有中心,就是对自己的面子、荣誉、尊严和人格的维护。他们可以无视物质利益,也可以无视人类世界的其他种种伦理道德和价值存在。他们对与自我感受不直接相关的一切都可以熟视无睹、宽容忍让、不闻不问,却唯独不允许任何人对自己的轻视和不尊重。哪怕仅只是一点小小的误会,他们也会勃然大怒,视为奇耻大辱,立即就会将其他一切抛诸脑后,要用生命的代价去捍卫自己的尊严。他们生存的中心价值和最高价值就是随时准备以生命的代价为尊严而战。这种人一般有着自己的做人原则和独立人格,他们的问题在于太看重自己对自己的心理感受和精神自恋,往往容易堕入一种既狭隘又自私、敏感的状态。只不过,他们的狭隘和自私不体现为直接的物质利益追求,而是体现为自我的人格价值追求,因而在世俗中往往有着极大的欺骗作用,被人们尊为“高尚的人”而备受称赞。
8、为荣誉而活
这类人为自己确定了以荣誉为尊的人生信条,他们把自己可能留在他人心中的认同感和评价视为此生最珍贵的价值,甚至为此不惜放弃生命。他们可以承受身体的痛苦,可以承受物质利益的巨大损失,可以承受种种挫折和磨难,却独独不能承受别人对自己的轻视和反感。他们衡量一切的价值标准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荣誉感受。当一件事情符合他们的荣誉的价值取求时,他们可以去作一切行动和努力,直至付出生命。而一旦他们感到自己的荣誉受到损害时,他们也会自主独立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和原则,哪怕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为荣誉而活着的人,本无所谓是非,关键在于他为自己确立的荣誉的具体内容和立场。
9、为责任而活
这类人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个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感恩、谢恩的过程,他活着,不是为了追求自我的物质欲望,也不是为了追求自我心理感受的最大满足,而是为了对某种社会关系进行感恩和谢恩。这个感恩和谢恩成了他的现实人生的责任感的基础,他的责任感也就成了他活着的最高价值标准和最高精神依据。他把责任的价值看得远高于自己生命的价值、远高于生命自身的意义,他们为责任而生,必要时也愿意为责任而死。我们可以在许多人身上看到这种境界,尤其是在社会和家庭的层面,他们生活在现实中,可他们的全部精神都沉浸在一种他自己愿意接受而且矢志追求的责任里。无论何时何地,尽到责任都成了他人格追求的最高愿望。能更多地承担和履行责任,是他们认为比任何东西都有价值得多、也有意义得多的生命享受。活在这个境界里的人,以对他人、自己确定的责任对象能做到多少服务和奉献为自己精神追求的最高原则。这种人在现实中是真正的高尚者。责任意识和责任感使他们可以坦然面对一切诱惑和打击,可以漠然地面对一切得与失、荣与辱,他们是真正可以做到舍自我成全他人、舍小我成全大家的人,所以他们的人格特征就会始终体现出自律、服务、奉献、无私的特点。
10、为使命和信仰而活
理想是一种对未来的构想,它虽然美好,但却是一种尚不确定的状态。它是模糊的,但也是多变的。在未能实现之前,人们一般不能确定它的是与非,更不能真正地确定它的现实价值。但使命不同,如果说责任构成了人们在现实中应该忠实的原则,那么使命是一个更重大、更高远、更积极、更深刻的概念和原则。使命,是人们确定了共同的价值原则和价值目标,确定了共同的信仰基础和理想模式后,为了把这些东西从理想转变为现实,通过奋斗、创新、建设来实现的一种属于未来、属于更大社群范围的追求。它是一种远比责任更高尚、神圣和深邃的精神认同和行动依据,是一种更美的愿景,包含了更高意义上的价值追求。没有对理想的清晰认识,人们就不能形成自己的奋斗目标,当然也就不可能真正形成自己的使命和与此相应的使命感。为使命而活着的人,首先是面向人类社会共同命运和共同利益的根本需求的,这就远远超越于对某些社会关系的局限性的责任和忠诚。其次,是面向未来的。他们植根于现实,但却在现实的社会发展规律中对未来发展变化产生了真理性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为未来奋斗的崇高精神。三是面向发展的。他心中所追求的使命,并非只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就可以自然到来的未来,而是必须通过奋斗使之更加美善、更加辉煌的未来。而且,作为先知先觉者,他认定自己对推动这个美善未来的早日到来负有责无旁贷的使命。他不仅要使自己学习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智慧和经验,更要使自己具备更完善的素质和更强大的能力,同时要具备更伟大的创新精神和人格精神去完成那份使命。所以,为使命而活着的人,使命就成了他们人生的全部的意义、价值和乐趣。
信仰是思想经过升华和定格后形成的成熟而特定的意志体系。人们在自己的心中经过理性的审视和省思,产生了自己确定是真理的某种相对系统和完善的思想理论,并确定自己愿意终身追随、愿意为之不懈工作和努力奋斗的最高目标和最高原则,而且始终自觉、坚定地按其精神来对自己进行约束、激励、控制和调整。这一系列的东西就构成了他的信仰。一个有信仰的人,会把自己的生命视为追求信仰的一个工具和一段过程,并由此规划自己人生的归宿。有了信仰,他们也就有了自己独立、系统的精神和意志,又有了自己乐意终身追求的价值取求和意义愿望。他不会因为什么诱惑、也不会因为什么打击和压力而改变自己的意志和思想。可以说,为信仰而活着的人,他的意志和思想已经全面地由他的信仰来引导和界定了,他会按着信仰去确定是非、美丑,确定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上述境界,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和现实中都是普遍存在的。在社会充满理性的状态下,当然提倡人们都能够达致为信仰、为使命、为责任、为荣誉而活的境界,但也不会歧视和排斥其它种种活法。任何一个公民,只要不违背社会理性规则体系,那么他的生命意志和人生追求就都是值得尊重和保护的。但我们仍然要指出,一个人只有到了依据社会的理性原则和自身的理性精神而活着的时候,他才是活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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