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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之六大原则——迪米特法则(LoD,LKP)
定义: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也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通俗地讲,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得最少,你(被耦合或调用的类)的内部是如何复杂都和我没关系,那是你的事情,我就知道你提供的public方法,我就调用这么多,其他的一概不关心。
含义:
- 只和朋友交流
朋友类的定义是这样的: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出参数中的类称为成员朋友类,而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朋友类。
下面的代码在方法体内部依赖了其他类,这严重违反迪米特法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public class Teacher { public void commond(GroupLeader groupLeader) { List<Girl> listGirls = new ArrayList<Girl>(); for ( int i = 0 ; i < 20 ; i++) { listGirls.add( new Girl()); } groupLeader.countGirls(listGirls); } } |
方法是类的一个行为,类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与其他类产生了依赖关系,这是不允许的。
正确的做法是:
1 2 3 4 5 6 7 | public class Teacher { public void commond(GroupLeader groupLeader) { groupLeader.countGirls();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public class GroupLeader { private List<Girl> listGirls; public GroupLeader(List<Girl> _listGirls) { this .listGirls = _listGirls; } public void countGirls() { System.out.println( "女生数量是:" + listGirls.size()); } } |
注意:一个类只和朋友交流,不与陌生类交流,不要出现getA().getB().getC().getD()这种情况(在一种极端情况下允许出现这种访问,即每一个点号后面的返回类型都相同),类与类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类间的,而不是方法间,因此一个方法尽量不引入一个类中不存在的对象,当然,JDK API提供的类除外。
- 朋友间也是有距离的
一个类公开的public属性或方法越多,修改时涉及的面也就越大,变更引起的风险扩散也就越大。因此,为了保持朋友类间的距离,在设计时需要反复衡量:是否还可以再减少public方法和属性,是否可以修改为private、package-private(包类型,在类、方法、变量前不加访问权限,则默认为包类型)、protected等访问权限,是否可以加上final关键字等。
注意:迪米特法则要求类“羞涩”一点,尽量不要对外公布太多的public方法和非静态的public变量,尽量内敛,多使用private、package-private、protected等访问权限。
- 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
如果一个方法放在本类中,既不增加类间关系,也对本类不产生负面影响,就放置在本类中。
- 谨慎使用Serializable
最后,迪米特法则的核心观念就是类间解耦,弱耦合,只有弱耦合了以后,类的复用率才可以提高。
设计模式之六大原则——迪米特法则(LoD,LK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