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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基础(范式)

数据库范式:

      构造数据库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在关系数据库中,这种规则就是范式。

       范式是符合某一种级别的关系模式的集合。关系数据库中的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即满足不同的范式。

       满足最低要求的范式是第一范式。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更多要求的称为第二范式,其余范式以次类推。一般说来,数据库只需满足第三范式就行了。

第一范式(1NF):

      在任何一个关系数据库中,第一范式(1NF)是对关系模式的基本要求,不满足第一范式(1NF)的数据库就不是关系数据库。 
      所谓第一范式(1NF)是指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

      第一范式就是无重复的列。

第二范式(2NF):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满足第二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第二范式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惟一地区分。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

      第二范式就是非主属性非部分依赖于主关键字。

第三范式(3NF):

      满足第三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二范式。简而言之,第三范式要求一个数据库表中不包含已在其它表中已包含的非主关键字信息。

      第三范式就是属性不依赖于其它非主属性。

数据库基础(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