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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跨界营销
在我的人生经历中,总是会听到各种各样的经验指导,我渐渐发现一点:有些经验可以节省你的时间,但有些经验是即便您当下觉得无比正确了,却是知易行难,且需要自己不断去思考去尝试才能知道是否真的有用。
在某种程度上,我很羡慕类似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大数据时代》的作者)这样的畅销书作者,可以把3句话写成厚厚的一本书,而我自愧弗如。有段时间,我甚至有些疑惑,为什么无论如何简单的观点,经过一些著名的高科技企业作为案例抑或充满成功光环的人士做背书,就可以摇身一变,成成令人追捧的著作。后来我自己悟到:大多数人需要的只是故事,关于成功的故事。所以写畅销书就变得简单:找到一些成功者的案例,看看其中有哪些不同于现有的存在,提炼出来以后,再反着写出来即可。
回到“跨界营销”上来,其实模式如出一辙:看到某个成功的案例,融合了A行业跟B行业的知识,于是就反过来写道:跨界营销是如何一步一步导致成功的。这种观点按理也不会有什么错,只是往往容易把相关性误以为是因果关系,从而错过了最本质的事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句话用在这里最为熨帖。
让我们简单分析一下为什么这种新型的甜甜圈会流行起来。还是用到我最偏好的“流行三法则”:个别人物、附着力、环境威力。从这3个法则来看,这种“跨界”主要影响的就是“附着力”因素。在诸多关于如何写文案的书中,大多会提及到一个如何在庞大繁杂的广告噪音中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方法:引发消费者好奇心。这与“流行三法则”不谋而合,即:可以借助“引发消费者好奇心”的做法,来提高产品的“附着力”。在这个案例中,融合“羊角面包”跟“甜甜圈”就很容易引发消费者的好奇心,从而在“附着力”因素上获得优势。
所以跨界的第一个作用似乎是:吸引眼球。
有一年,参加了国内某家电产商的高端品牌的一场“家电跨界”发布会。发布会邀请了一些珠宝设计师、音乐人、艺术家,讲授自己不同的跨界设计理念。这便是一场典型的“吸引眼球”的概念营销:把自己的产品与一些高端艺术相结合,让高端的消费者认为他们的产品符合他们的身份。
当然,这里还需要确保的一点是,东西需要好吃,不至于前几个尝鲜的人吃了以后再也不想碰这种东西,更别提引发潮流,这样才能保证从“个人人物”发展形成“环境威力”。
所以跨界的第二个作用似乎是:创造一种新的口味。
最后,我们再想想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营销人员往往把所以精力都集中在如何针对现有产品进行营销,却因此往往会忽略掉一个根本问题:这个产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考虑到这个层面,我们就需要2个方面的知识:1、原材料的相容度:制作“羊角面包”跟“甜甜圈”使用的主体材料都是面粉、糖、蛋等基本要素;2、工艺的实现能力:都归属于甜品范畴,一般会做“羊角面包”的都会做“甜甜圈”。
所以,跨界有一个前提:资源上、技术上需要有相通的地方。
翻翻关于“跨界”的新闻:优衣库与歌手法瑞尔威廉姆斯跨界合作;北汽与京东的跨界合作;招商银行联合咖啡陪你Caffebene创新合作;雕爷牛腩;乐视做电视;这一切归根结底不过因为合作双方在“资源上”、“技术上”有相同的敌方,可以进行资源共享,这些只是构成了跨界合作的前提,“跨界”的“界”在此处其实只是世俗对行业的不同划分命名罢了。
基于从生产出发的逻辑,我甚至认为是先有制作工艺与原材料相融作为本质原因,然后产生了新的产品,然后品尝者认为其既有“羊角面包”的酥脆,又有“甜甜圈”的香甜,所以才意识到可以给这款产品命名为Cronut(分别取自“Croissant”羊角面包与“donut”甜甜圈的首尾)。所以,有时候旁人觉得是跨界了,其实只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看到更本质的原因。
很多事情的本质是相通的,正是因为是相通的,所以存在借鉴的可能性。就好比上面提到的家电跨界的事情,其一设计的艺术是相通的;另外消费群体是相通的。世界上的很多问题也都可以归结到:人性、社会心理学、物理、数学、哲学等类别上。这边顺便说一下,为什么我们会有目前的学科设置,即便很多的问题最后都可以分解到一些基础科目上。因为引入新的学科,可以创建各自的术语,从而方便述说,最后形成自己的体系。例如:经济学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数学与心理学的跨界产物。
上面有答者提到的将“游戏用户的心理观察方式”引入到“如何提高教学吸引力”的事情上,其本质都是心理学层面的,只不过是换了一层外衣罢了。
正是因为当局者很多时候都直接看到了本质的原因,所以有了我的第一个推论:首先,在现实世界里,大家的处事思维都是在不自觉地跨学科跨行业。
这就好像没有人会将现实世界划分为数学世界、物理世界、化学世界一样;就好像品牌商会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不同行业的渠道都做广告一样;就好像Dominique Ansel将“羊角面包”跟“甜甜圈”的制作工艺进行了融合。有的人之所以不借用其它行业的先进理论,本质原因就是一个:对其它行业知识的缺乏。
所以,在处事思维层面上,“跨界”的“界”,即是“知”与“不知”的界线。
打破原来的框架,用已知的所有知识来解决问题这就是“跨界”的本质。但一旦如此解读了以后,您会发现,原来所谓的“跨界”,只是“创新思维”领域的一种最常见的思维方法。“跨界”只是一个好听的名号,就好像“互联网思维”一样,除去掉其上的层层包装后会发现其实什么都没有留下。
最后说一下解决方案,人们应对的方式有两种:
其一:丰富自己的知识面。一个人的知识面一旦丰富,其无形之中,在做决策时就已经在跨界了,就好像查理芒格做的那样。
其二:让自己的团队多样化,通过团队中的不同人的不同知识面来影响激发其他人的想法,就好像IDEO做的那样。
对了,最后的时候,我想说一下《降级论》是如何的不靠谱:“降级”一词把人进行了等级划分,假设了一个前提:互联网行业的从业者比其它传统低技术行业的人更加优秀。
“IT青年们,当你在为网站的转化率苦苦思索的时候,当你在为app的活跃度辗转反侧的时候,当你在为融资计划苦苦哀求各界大佬引荐的时候,也许犯了一个错误,也许你们的脑子最值得闪光的地方,不是去悲催的IT界当炮灰,而应该是去按摩界、餐饮界、烧烤界、早餐界、理发界、送花界、纺织界、装修界、婚庆葬仪界、成人用品界、现代养殖界、有机蔬果界、个人护理界、汽车修理界……与IT界相比,这些行业的确无比低级,他们的老板连qq都会发音成“抠抠”,他们的员工一辈子都没用过Email;跟他们解释什么是SEO,什么是用户体验,什么是数据挖掘,他们会在听你说完之前就开枪自杀掉。正是因为如此,这些行业才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正是因为如此,当智商高达147的IT青年还在为3k薪水拼命、而智商不到50的烧烤店老板正坐在porsche里玩着前面那位青年开发的app的时候,我就忍不住仰望星空。”(引用自《降级论》)
比拼不过资源的时候,我们就进入一个不需要比拼资源的领域;比拼不过资金,就进入一个不需要比拼资金的领域;比拼不过技术,就进入一个不需要比拼技术的领域;这本应该是《降级论》可以应用的核心,但作者将自己视为高高在上的行业去睥睨其它传统行业则实在是不应该。
前几日,跟几个传统行业的企业主一起聊天,在座的几位产业大多过亿。聊谈之中,他们说出:现在互联网变化太快,每天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在跟进互联网时代营销方式的时候,我感到恐惧:那就是那些传统行业的人比我们这些互联网从业者更加努力地在学习互联网的知识。与此同时,我们又有多了解那些传统的行业呢。与传统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我身上感知那些做的没有技术含量的东西,做起来都是充满艰辛。
另外,我们的竞争对手从来不是那些对其它行业不闻不问的人,而是那些少数的拼命在学习的人。这就是这个世界残酷之处,我们以为自己在某一个方面有所特长,但有足够的少数人比您更加特长。形而上学地一刀切来划分阶级,这也是《降级论》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