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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七大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七大设计原则
  1、开闭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
  2、里氏替换原则(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3、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4、接口隔离原则(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5、依赖倒置原则(DIP: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6、迪米特法则(LOD:Law of Demeter)
  7、合成复用原则(CRP: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

  软件实体要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在不修改一个软件实体的基础上去扩展其功能。

里氏替换原则:

  在软件系统中,一个可以接受基类对象的地方必然可以接受一个子类对象。

单一职责原则:

  类的职责要单一,不能将太多的职责放在一个类中

接口隔离原则: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来取代一个统一的接口

依赖倒置原则:

  要针对抽象层编程,不要针对具体类编程

迪米特法则:

  一个软件实体对其他实体的引用越少越好,或者说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而是通过引入一个第三者发生间接交互。

合成复用原则:

  在系统中应该尽量多得使用组合和聚合关联关系,尽量少用甚至不用继承关系

  

面向对象的七大设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