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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上的“大产品”

在筑尼玛看来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不可否认的成为现今企业发展的必要参考条件,而大数据不止是帮助企业增加应收、提升市场份额,它还能令企业的产品及产品开发更上层楼,然而现在很少有企业认真思考如何将更多的数据加入产品中。
而什么是产品和大产品呢?作为消费者这是最简单的一个问题,你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无一不是产品,如果我们要用专业术语去书,产品就是用来满足人们需求和欲望的物体或无形的载体,简言之,是能够提供给市场、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这就是产品的基本定义而在现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来说这个产品的定义就显得有些落后和过时,在现今的大数据网络时代,我们需要向产品中添加更多的赋予用户主体性的内容,这种添加物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信息,二是传播。有了更多的信息和更多的传播要素,传统的产品就脱胎换骨了,成为了大数据时代下的“大产品”。
筑尼玛认为其实产品本身特性里面就包含了传播与信息要素,只是在以前人们并不是很重视这方面的提炼,而在现在这个时代恰恰是开始体现这两个要素的时候,所以托马斯·莱德曼曾在《哈佛商业评论》网站的博客中提到过一个概念,我认为深中肯綮:每一家公司都需要一个“信息化”战略,此处提到的“信息化”,非指企业中常见的那种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一系列现代化技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广泛利用,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竞争力的过程;狭义地归结到产品思维上,它是指,通过在现有产品和服务中构建更多的数据与信息,使其对顾客更具价值。
然而这只是介绍到了产品的信息化,产品的传播化也同为重要,其实传播化就是确立产品里的传播分享机制,令产品具有传播性。具有传播性的产品,我们称之为“病毒式”产品,它的成长是有机的,通过用户推荐,每一个现有用户都会带来不止一个新用户,这样能更好的促进产品与消费者的互动性给予产品更长久的生命力。
所以筑尼玛认为企业对大数据的分析及挖掘固然重要,但也不要忘了使你的产品也大数据化成为真正的“大产品”。
以上只是筑启的一点一点感悟,各位看官随便看看,如有不入各位法眼的地方,请大家看完绕道,也欢迎觉得写的可以的朋友互相交流,感谢各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