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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伦传

    高玉伦者,辽东奉天人也,世代务农,太祖16年生,小名伦儿,幼年善奔跑,未及周岁尝与友得月游走苞米地数日才返。乡人皆异之。苞米又称玉米,故其母取名玉伦。 

    玉伦善酒,数瓶不倒,酒后勇猛异常,三力士不能与之搏。

    习武帝二年冬,伦与友聚,得月酒酣,问伦曰“汝常言汝勇,敢杀吾呼?”伦笑曰“吾与汝交厚,何言杀戮,兄醉矣”。得月顾左右哂笑曰“伪牛逼哄哄耳”。伦大怒“刀何在”得月示刀所处。伦拔刀,得月立毙。

    得月即死,乡人报案,捕快闻报拿人,玉伦嘱家人“吾酒后拔刀,属激情杀人,罪不至死,死缓而已,汝等善待吾母,可迁往新屋住。待吾刑期满,再聚”语罢出门降。

    县衙过堂,判伦斩立决,伦不服,上诉刑部。刑部裁决秋后处斩。上书大理寺复核。

    时,中秋将至,县狱隶多拜访古旧,礼尚往来,昼夜放歌饮酒,懒于公事,仅一段姓老吏值守。因见伦怜,多次给玉伦方便。

    伦与狱友大伟大民谋“老段,不足虑,逃,一线生,不逃,必死。”大民大伟深以为是。 伦勇,腕有千斤力,遂扼段项,段死,三人着皂隶衣,鱼贯大门而出,扬长而去。 呜呼,天朝大牢,重门森森,把守甚严,竟然无人察觉。

    十万天兵天将,竟然数日收索玉伦一人不可得。忽一日,玉伦突现于亲堂中,坦然入座,大呼酒来,连尽数杯,嘱左右招兵丁捕快,众皆惊悚莫敢动者,玉伦叹曰:吾意已决,绝不为难众乡亲,汝等不必惊恐。乡人闻言垂泪而出。俄顷,天朝兵丁蜂拥而至,伦束手就缚,慷慨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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