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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设计模式C++实现-第3.4.5.11章-设计法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

(1)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了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发生变化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3)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二、开放封闭原则

(1)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2)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

(3)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锁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4)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

(5)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可以的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三、依赖倒转原则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2)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3)依赖倒转法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

四、里氏代换原则

(1)子类型应该能够替换掉它的父类型。

(2)正是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父类类型的 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五、迪米特法则

(1)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2)迪米特法则的根本思想是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

(3)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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